第(1/3)頁 純潔的李真同學真的認為大家是去游覽印第安納府的名勝古跡的,他甚至帶上了自己珍愛的徠卡相機…這款老式照相機是他的典藏。他興致盎然的提出他的想法:我們去懷特河西岸采風怎么樣?或者,我們去波利斯藝術博物館?那兒可是有著全世界各個地區的藝術藏品。 然而,大家在酒店餐廳用完餐,出門叫車時。斯科特念出的名字顯然跟什么旅游景點毫無瓜葛,怎么會有名勝古跡叫‘繆斯之夜’呢。 喂,這不是開往印第安納波利斯藝術博物館的車呀。 來不及解釋了,斯科特將他塞進了后座,然后弗蘭克本森、湯姆遜兩個大家伙一左一右將他夾在中間。 他根本沒法反抗,只能雙手護著自己的寶貝照相機:再怎么樣也不能讓它受到傷害,這可是限量售版啊,高三那年他花了差不多五千美金才從另外一名收藏家那兒軟磨硬泡收購來…這是他為數不多的心肝寶貝。 “布魯斯,這該不會是你第一次去夜店吧?別這么抗拒,放輕松,你會愛上那種地方的,我誓,伙計!”斯科特坐在副駕駛座不斷向布魯斯灌輸他的概念,他試圖讓布魯斯融入進美國社會。 但是,很顯然。 在計程車上吹的見多識廣的斯科特進入夜店后,同樣也是非常的拘束。他一方面想蹦去舞池跳舞,但同時又顯出很生澀的姿態……他可不是什么老江湖。 反倒是弗蘭克本森與湯姆遜等人很適應這種環境,他們很快就融入人群。 李真前去叫了個卡座,然后點了一些飲料與牛奶。 接著就坐在那兒呆。 他捧著徠卡不斷的思考人生三大終極問題: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要到哪里去? 印第安納波利斯是一個民風淳樸的中部城市,這兒的白人達到84.3%(其中81.5%為非西班牙裔白人)。所以,犯罪率非常低,與相鄰不遠的國際性大都會芝加哥形成鮮明對比。 所以,即便布魯斯安靜的坐在那兒喝著牛奶。也有不少金碧眼的姑娘走過來跟他問好,甚至碰杯。 沒辦法,一個迷人的帥哥即便坐在暗淡的燈光下一言不,依然有足夠的魅力吸引美女絡繹不絕的過來搭訕。 當然,這同時也會收割男人們的妒忌。 當一個喝著牛奶的安靜少年成為整個酒吧的女生關注焦點,那些喝著啤酒大聲喧嘩的男人們很難不生妒忌甚至厭惡。 很快,隔壁卡座的幾個黑人壯漢就盯上了這邊,一個豎著臟辮的家伙沖著這邊正在和布魯斯搭訕的女生吹口哨:“嘿,有興趣到我們這兒來喝點酒嗎?我們這兒可坐著一個準nBa球員!” 他的語氣充滿了世俗氣息。有一種財大氣粗的‘強勢’感。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