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最后是否抄家已經不重要了,反正錢財已經全部到手。 楊信之前已經清空錢家,楊寰在這里清空高家,而且高家是包括了高攀龍的兄弟家的,如果再加上顧家,另外還有敲詐城內這些世家的,最后差不多可以給天啟帶回去一百萬兩…… 當然,不包括楊信自己撈的。 這個數字就可以了。 天啟最關心的就是楊信能給他撈回去多少銀子。 其他都不重要。 “銀子,銀子是最重要的啊!” 此時的楊信正坐在一張辦公桌后面,看著面前的一張借據。 他面前跪著的一個商人眼巴巴看著他。 “按說目前圣旨還沒下,我其實不應該就這樣做的……” 楊信欲言又止。 “楊僉事,小的可以捐出五百兩報效國家!” 那商人很懂事地說道。 “你借了高家一千兩,利滾利之后如今該還四千兩,這樣吧,太祖的規矩是一本一利,高家收四千兩是肯定不合法的,但你還兩千兩是應該的,這個我可以做主。” 楊信說道。 朱元璋對高利貸有明確規定,就是一本一利,超過無效。 楊信搞利息清零是為了貧民,這貨明顯就不是貧民。 “行!” 那人猶豫一下說道。 這樣他還是可以少還兩千兩。 “拿銀子,這個歸你!” 楊信拿起借據說道。 就這樣他為天啟增加了一千兩收入,同樣也讓自己的口袋多了一千兩。 “下一個!” 看著那商人拿著借據,心滿意足離開的背影,楊僉事同樣心滿意足地喊道。 下一個是佃戶。 “你是葉家的佃戶?” 楊信說道。 “回老爺的話,小的是代連小的在內五家鄉親而來,小的五家租種葉家一百五十畝地,都是水田,小的聽說老爺定規矩只收四成租,不知是否真的?” 后者充滿期待地說道。 “最好的上田四成,中田三成,下田兩成,這是皇上的恩典,葉茂才勾結倭寇謀反證據確鑿,而且本人已經認罪。本官可以明確告訴你們,按照大明律凡謀叛及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斬。妻妾子女、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財產并入官。父母祖孫兄弟、不限籍之同異、皆流二千里安置。 故此,不僅僅是葉茂才家的。 他的兄弟家族的財產,也同樣在抄沒之列,他們的田產當然也抄沒,一律按照本官所說標準處置。” 楊信說道。 那佃戶立刻感激涕零地磕頭。 “不過還有一點,這些田產抄沒后歸皇上,你們也就歸了皇莊,既然皇上只收你們三四成租,你們也得為皇上盯著地方,本官已經在橫林駐扎蕩寇軍和錦衣衛,你們以后聽到看到地方上有對皇上不忠的,這個要及時向那里稟報,對于稟報的都有賞。” 楊信說道。 佃戶趕緊磕頭答應。 “但你們想過沒有,這樣那些地方士紳就排擠你們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