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前言:至建炎十年北伐,前軍岳飛部4.5萬,中軍李彥仙部4萬,酈瓊部2.5萬,王德部2.5萬,后軍吳階部5萬,左軍韓世忠部4萬,右軍張俊部2.5萬,水軍張榮部1.5萬,騎軍曲端部3萬,海軍李寶部5千。 兵力詳細考證如下: 第五卷第十二章《回應》,總編制額如下:韓世忠部從3萬提升至3.7萬;吳階從3萬提升至3.8萬;御營中軍自5萬提升至6.5萬,其中明確說王德部自1.5萬提升至1.7萬,酈瓊自1.5萬提升至1.8萬,那么李彥仙應該是編制額自2萬增加至3萬,具體多少人不可詳知;岳飛部自3.5萬提升至4萬,張俊2.5萬不變,張榮1.5萬不變,李寶五六千眾不變;“曲端所領御營騎軍從一萬五千編制提升到兩萬”;后備軍1萬,在江南西道。 此時為建炎六年末,也就是說待擴軍完成后,建炎七年初,御營員額共計3.7+3.8+6.5+4+2.5+1.5+2=24,共計二十四萬整。 第五卷第三十七章《夏雨》擴軍旨意清楚無誤,到秋后,御營前后左右中騎水軍,滿額三十萬眾,且不包含海軍。 擴軍計劃沒有透露員額,但從后勤與各地征兵規模顯示,絕大部分新增員額依然分給了韓世忠部、吳階部、李彥仙部以及曲端的御營騎軍。 第五卷第四十二章旨意,有詔,御營前軍、右軍、水軍、海軍,合四軍九萬整發河北。應該是前軍4.5萬,右軍2.5萬,水軍1.5萬,海軍0.5萬。 又詔,御營中軍左副都統王德、右副都統酈瓊、御營騎軍都統曲端,即刻發本部全軍八萬依次向西。書中多次描寫御營騎軍全軍三萬眾,取此說法,按騎軍3萬人,王德、酈瓊各2.5萬人計。 再詔,御營左軍都統韓世忠、御營中軍都統李彥仙、御營后軍都統吳階,合三路軍十三萬為河東方面軍,以韓世忠為元帥,統一進發河東。其中單獨給韓世忠的詔書,要其即刻發全軍四萬渡河。那么這里韓世忠部確認是4萬,另外兩家分配大概是吳階部5萬,李彥仙部4萬(各自較第十二章增加約1萬編制)。 第一部分:編制體系初探 一、傳統四層指揮體系、置將法、親衛體系發展脈絡。 1、傳統四層指揮體系: 北宋傳自五代的傳統四層指揮體系為都-營-軍-廂,據《武經總要》前集卷1《軍制》和卷2《日閱法》的記述,“大凡百人為都,五都為營(指揮),五營為軍,十軍為廂,或隸殿前,或隸兩侍衛司”。但事實上并不會整齊劃一。真宗時,已有一軍轄十指揮的,有的軍,下面卻僅有1-2指揮(如云騎軍等)。所以,軍作為營(指揮)的上一級是確鑿無疑的,具體員額卻不必深究。國家博物館藏有“神衛左第四軍第二指揮第五都記”等銅印,表明了自都至廂的番號。 按上述,一都為百人(約數,下同),一營為四百人(騎卒)或五百人(步卒),一軍為2000-2500人,一廂理應有員額兩萬至兩萬五千人,實際上很難達到。 實際上,北宋中后期,廂作為編制意義已經名存實亡,多作為番號標記或臨時編組大軍使用,如童公公的龍神衛四廂指揮使。 另,作為編制的軍,與作為部隊名號的軍,并不是一個意思。作為名號的軍,大致表明了該部隊的來源(征募地)、編制特點(如帶驍、捷等字則多為騎軍)等。 2、置將法與隊、部、將、軍的新編制。 王安石行置將法以后,禁軍形成了隊-部-將-軍的新編制。新編制中的“軍”為一支軍隊分為前后左中右之“軍”,非固定編制,即新編制實際仍只有隊-部-將三級,作戰時將若干將編組起來,再分為前后左右各軍,另有選鋒軍等,各軍戰時委派一將擔任統制官(此處可看出統制官非常設)。蓋因陜西路為黃土高原地形,難以展開大軍會戰,后期宋又奉行結硬寨打呆仗的淺攻掘進風格,導致宋夏實際交戰均以千人至萬人規模為主,故不長設較大編制。 但將以下均為實際統兵且固定統屬關系的編制。書中曾描述,吳階就做過涇源路第一正將。但置將法應用地區非全部,至靖康前,仍與都-營-軍-廂(此時名存實亡)并行。 新編制下,一大隊基本與以前的大什同,約五十人,一部約二百五十人,一將統千人。 但按照神宗朝設想,將為一地設一將,編制也非固定數,非千人定額,當然后來沒有實際執行下去,具體待考。 3、大將體制下的親衛體系及階級: 背嵬軍體系(隊-部-將-軍)。 因為靖康總崩潰,軍隊失去中樞控制,自然演變為以大將為核心的軍制,而大將為了確保控制軍隊,使得將領親衛體系大肆膨脹,直至統軍大將的親衛高達一軍(傳統編制)之多。背嵬軍作為韓、張、岳等大將親衛部隊,在得到朝廷認可后,最終在趙玖的統制官-統制部格外強化的背景下,獲得了統制部的編制,與傳統指揮體系重新結合。 4、統制官、統領官體系。 靖康后全國軍事體系崩潰,上層軍制混亂失效,為了抵抗金軍,諸路州到處亂設制置使、經略使,對于亂世軍頭,不管是正規軍殘余,還是地方土豪、義軍等,到處分發統制官、統領官,類似于現在非野戰軍體系的總隊-支隊-大隊,統制官下轄員額不定,統領官下轄員額不定,一般以一部設一統制,如韓世忠出場就是統制,統制官下獨立領兵就封為統領。統制官-統領官體系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后來御營體系建立,趙玖強化了高層軍制中的都統與統制官的階級區分,再結合下層體系,重新確立了基本階級。基本將統制部員額數限制在2000-4000人(個別除外)。并追認統領官為正式階級。 統領官階層:御營軍制建立后,除追認外,多以一統制部的副職或資深營指揮任命為統領官。實際上不屬于軍隊編制體系的任何一級,但因為戰場指揮權、親衛體系,以及資歷營指揮的存在,依然廣泛存在,并且相當具有活力,并作為晉升統制的后備力量。 而更多的親衛首領,則通過準備將-正將階層與傳統指揮體系下略顯冗余的統領官相互轉化流動。這也是統領官階層具有強大活力的另一個重要緣故。親衛首領想升統制,需出親衛體系任統領官統帶一營(或任統制部副職),獲得戰功后,在擴編中(或補任)升任統制。 二、紹宋中實行的軍事體系 1、軍制體系,改革與承認既定事實并存。 大致上,通過趙玖十年的權威壓制與改革,基本上統一了上層軍制。目前紹宋中上層所施行的,自上而下基本上為行軍司(御營前后左右中軍等)-統制部的編制。 中層軍制,則并行指揮-都、將-部兩套體系。 基層軍制,因基層軍制改革難度不大,且改動較小,與歷史曾有編制基本相符,架空如下:步軍均為都-大什-什-伍,一都105人;騎軍為都-隊-什-伍,一都65人。 總而言之,御營體制是一種靖康總崩潰后,趙玖為了控制部隊,不得已結合歷史發展進程(比如大將軍制下親衛體系泛濫、高層軍制混亂),盡量制造出的一種兼有妥協與壓制的復雜軍制。 2、步軍編制依據及戰術目的: 因大將親軍多作為勝負手或主力部隊投入決定性戰斗或戰役,故在此不做分析與說明。 (1)、編伍層面。伍、什,為基本編伍單位,如行軍為一隊,宿營為一帳等。 (2)、兵種層面。大什,為基本兵種單位,如一大什均為弓箭手,另一大什為長槍手,另一大什為刀盾手。 (3)、戰術層面。都,為基本作戰單位,下屬至少有兩個兵種搭配,配合起來具備基本作戰能力(單一兵種無法獨立作戰,如弓箭手近戰能力不足,刀盾手無法防沖擊,長槍手無法獨立面對遠程打擊)。 營(指揮),(550人左右)為基本戰術單位,下面騎步各兵種齊全,可配合作戰,獨立完成戰術命令。一指揮下轄有騎兵100人左右,長槍手2大什,刀盾手3大什,弓箭手3大什,可獨立完成布陣。 (4)、行軍(機動)層面。部,(統制部)為基本行軍單位,有獨立輜重部隊,可承擔防守時戰略方向任務(進攻時不足以擔任戰略任務),可部分修理戰具,有獨立可持續作戰能力,獨立戰略機動能力(獨自長途行軍)。 (5)戰略層面。行軍司為基本戰略單位,可承擔一個(防守時為數個)戰略方向的進攻任務,具有自行補充員額、征集糧草、打造修理戰具、臨時任命地方守吏等能力。 3、騎軍編制依據及戰術目的: 因御營騎軍中,甲騎為全新組建,輕騎統領李世輔對官家忠心耿耿且戰功卓著,兵員來源黨項人多為新征服或延邊熟蕃,故整體從上到下整編較為順利,基本規整化。 (1)伍與什,為基本編伍單位,行軍、宿營時等為基本單元。 (2)隊,為基本游弋單位(斥候除外)。 (3)都,為基本作戰單位,可布設鋒矢陣、魚鱗陣等基本作戰陣型,發揮騎軍獨特作戰效能。 (4)指揮,為基本戰術單位,可以都為單位,聚散成陣,執行正面沖擊加側擊等較為復雜的騎軍戰術。 (5)、統制部,已可承擔為大軍前衛、騷擾糧道、追殺潰軍等具有戰略意義的任務,具備戰略能力。 (6)御營騎軍行軍司,完全戰略能力部隊,具有多重戰略意義及能力。 三、紹宋中的兵種組成 1、傳統宋軍兵種組成 宋軍傳統上兵種有兩大類,即騎軍與步軍。 騎軍下分為槍騎(著鐵甲,非重騎)、弓騎(著皮甲)兩大類。 步軍下分為槍手、刀盾手、弓手、弩手四大類。 從《武經總要》前集卷2看,北宋時的軍訓隊列,一般都是槍刀居前,弓弩在后。這種隊列式是接近實戰要求的。南宋也有類似記載。名將吳璘的軍令規定:“逢敵欲戰,必成列為陣,甲軍弓、弩手并坐。視敵兵距陣約一百五十步,令神臂弓兵起立,先用箭約射之,箭之所至,可穿敵陣,即全軍俱發。敵兵距陣約百步,令平射弓兵起立,用箭約射如初,然后全陣俱發。或敵兵直犯拒馬,令甲軍槍手密依拒馬,枕槍攛刺。”由此可知,槍手緊靠陣前布設的拒馬之后,也無疑居于弓手和弩手之前,以便當敵騎沖陣之際,進行白刃戰。 2、紹宋御營軍兵種組成 通過與金軍多年作戰,在實踐中宋軍摸索出了很多經驗,因金軍多使用重甲硬弓,于是針對性的重新配置了各軍兵種,設定如下: 步軍,設刀盾手,長槍手,長斧手,神臂弓手,弓手(重箭硬弓)。不再設一般意義上的步弓手與弩手。因神臂弓修理及生產限制,對兵種比例對比進行了優化(詳見后文),不復之前宋軍一都60%-70%均是弓弩手的情況。(宋仁宗時,尹洙說:“諸處馬軍每一都槍手、旗頭共十三人,其余并系弓箭手;步軍每一都刀(盾)手八人,槍手一十六人,其七十余人并系弩手”) 騎軍,設弓騎,突騎,甲騎,著重加強對甲騎部隊的建設,主要兵器也由統一制式長槍更換成了騎兵錘(骨朵)和可破甲的槊(鋒刃長而較長槍重)等,副兵器由刀劍更換為了锏、鞭、短柄錘等重武器,弓騎部隊不再以弓為主要作戰武器,改為主要由蕃騎編成,并統一配矛用作格斗武器。甲騎著全身甲,有身甲、披膊、臂護、垂緣、膝裙、兜鏊等,馬甲主要是護胸、護頸,不像鐵浮屠那樣全身馬甲;輕騎上只有身甲為鐵制札甲,其余都為皮甲,蕃騎全身基本都是皮甲(除掩心、頭盔外)。而步軍中的騎卒多承擔斥候作用,一般上身著半身鐵甲,下身皮甲,馬著護頸,皮質胸鎧。 3、基層軍制與陣型編制 步軍以一大什為單位設立兵種,如左什為刀盾手,右什為神臂弓手等。一都2大什,一營5都,除親兵都外,共計8大什,一般2大什刀盾手,1大什長槍手,1大什長斧手,3大什弓手,1大什神臂弓手(射速較慢且修理不易,無法大規模配置)。外加親兵都與斥候隊的100余名騎兵。作戰時一般2列刀盾手在拒馬后(如有時間設置拒馬),1列長槍手次之,1列長斧手次之,3列弓手次之,1列神臂弓手最后,可排出50*8的陣型正面作戰。 進攻時,則長槍手在前,長斧手次之,1列刀盾手繼之。后方約50步外,1列刀盾手保護弓手掩護逐步向前推進。 攻城時以刀盾手為主,長槍手在城下列陣保護弓手掩護,并掩護大陣后投石機等器械。 神臂弓射程:《夢溪筆談》卷19說,這是“李定獻偏架弩,似弓,而施干鐙,以鐙距地而張之,射三百步,能洞重札,謂之神臂弓,最為利器。李定本黨項羌首,自投歸朝廷”。另一說則是由百姓李宏研制。神臂弓實際上也是一種弩,射程遠及二百四十多步,約合372米以上,“仍透穿榆木,沒半簳”,足見其勁利。“熙寧初,造神臂弓成”,宋神宗“御延和殿臨閱,置鐵甲七十步,俾衛士射,未有中者”。宦官張若水“自請射,連中徹札”。神臂弓不像床子弩那樣笨重,只用一人發射,易于推廣,“施于軍事,實有奇功”。 騎軍以都為單位設立兵種,如一都甲騎,另一都為弓騎,一營甲騎中,仍有承擔外圍警戒、偵查任務的突騎(輕騎)一都。一營四都,或三都甲騎一都輕騎,或一都甲騎(親兵都)3都輕騎。 進攻時(騎兵只有進攻,原地不動的騎兵還不如步兵),多以甲騎為前鋒,弓騎兵為兩翼或側后,突騎為中軍。甲騎陣型以4-8排(再厚了沒有意義)不等。后方五十步外為跟進掩護的輕騎、突騎。 附:宋軍步軍都以下編成: ——都(正副都頭各1人,轄2大什)共計105人 —————軍法官(將虞侯) 1人 —————左什(大什長由資深什長兼任) 51人 ———————軍法押官 1人 ———————什 10人 ——————————伍 5人 —————————————兵士 1人 —————右什 51人 注:大什俗稱隊,長官稱什將,一般由資深什長兼任,下轄5什步卒。 宋軍騎軍都以下編成: ——都(正副都頭、掣旗各1人)共計65人 —————軍法官(虞侯2人) 2人 —————左隊(正副隊長各1人) 30人 —————————軍法押官 1人 —————————第一什(1什3伍) 9人 ————————————伍 3人 ———————————————兵士 1人 —————————第二什 9人 —————————第三什 9人 —————右隊 30人 四、紹宋御營軍階級初探 宋軍傳統各軍種,自軍士到軍官,常有三級通稱。 一是將校,也叫軍校、列校、軍員、人員,其范圍包括從廂的都指揮使到都的副兵馬使、副都頭;二是節級,其范圍包括都的軍頭、十將、將虞候、承局和押官;三是長行,即軍兵。 將校階級描寫較為清楚,也易推斷: 各行軍司都統,基本都加節度使銜。 統制官未詳寫,推測多加防御使、團練使。 統領官不詳,此處不懂,待大佬考證。 營指揮至都頭一級,多半是以各校尉階分領,也就是書中類似于夏侯遠之類軍官,多以夏侯遠的任職,自指揮使至都頭(于親衛體系則是正將、準備將等),皆有可能。 第二部分:各軍詳細番號編制整理 一、御營前軍行軍司(都統岳飛) 人數: 45000人牲畜: 20000馬、4200騾 ——直屬親軍統制部(張憲部,俗稱背嵬軍)約4600人約7500馬 —————親兵指揮(軍機、傳令) 300人 130馬 —————輜重營(5都步軍) 570人 50馬 210騾 —————第一將(正將、準備將、掣旗各1人) 370人 730馬 12騾 ————————親兵隊 30人 60馬 ————————火頭軍 12人 12馬12騾 ————————騎軍都(甲騎) 65人 130馬 ————————騎軍都(甲騎) 65人 130馬 ————————騎軍都(甲騎) 65人 130馬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