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敢,”廣成子正色道,“弟子無意干涉天庭行事,但燃燈副教主乃我闡教唯一副教主,更是老師上古時親點…… 師叔,可是那懼留孫胡言亂語了什么?” “好,既然這般!” 玉帝大袖一揮,直接將一顆留影球,甩在了廣成子身前的云路上。 “那就都過來看看! 這,就是你們闡教的副教主。” 廣成子眉頭緊皺,抬手將留影球攝入掌心,不待他招呼,數十仙人擁簇而來。 本有些猶豫的廣成子,此時也只能將留影球打開,放出其內的畫面;闡教眾仙一看,表情精彩紛呈。 留影球所記的,就是剛發生不久的,懼留孫受審的畫面。 這身形安胖、其貌不揚的老道坐在蒲團上,并未下跪或者被吊起來,周遭有六根凌霄殿的玉柱散發光亮,將懼留孫元神、道軀完全鎮壓。 就在懼留孫正前方,有著數道身影,都是表面慈眉善目的形象。 就聽木公問道:‘懼留孫道友,還不想開口嗎?這般僵持著,也不是辦法。’ 這口吻也是客氣。 種種細節表明,懼留孫在天庭并未遇到太多麻煩,雖周遭看守的天兵天將兇神惡煞,但懼留孫身上都是此前被穿心鎖打的舊傷。 正當玉虛宮仙人納悶,玉帝陛下此次為何要因此親來時,畫面中的懼留孫長長一嘆…… ‘是我闡教的副教主讓貧道這般做的。’ 畫面戛然而止。 闡教眾仙先是各自皺眉,嘗試分析此事的影響,緊接著像是被激怒了般,一石激起千層浪! “燃燈副教主呢?副教主何在!” “這懼留孫答的還真是瀟灑!他就不想想!唉!罷了!” “這可如何是好?懼留孫本就有錯在先,現在又牽扯出來了燃燈老師……難不成,燃燈老師也要被抓去天庭審問?” 太乙真人、玉鼎真人在人群后對視一眼,前者撇嘴、后者搖頭,這兩師兄弟卻是并未開口,只是在那站著充個人數。 他們闡教的弱點,差不多可以總結為四個字——【太好面皮】。 便是平日里,暗中對燃燈指桑罵槐、指指點點,甚至恨不得一口仙氣把那盞靈柩燈吹滅,此時依然要站出來,試圖維護闡教的名望。 仔細想想,燃燈副教主這位遠古大能,啥事做不出來? 算計天庭小將,那都是基操,根本不用大驚小怪。 “咳!咳咳!” 李長壽站在車輦前清了清嗓子,將道道目光匯聚到自己身上。 這才對玉帝拱拱手,溫聲道:“今日玉帝陛下親來,便是知此事十分麻煩,性質無比惡劣,會對闡教總體產生一定沖擊。 各位師兄師姐,陛下都已來了,懼留孫親口交代之事,難不成天庭還會故意誣陷闡教? 師弟我對闡、截二教,一直無比敬重。 我承認,我確實是與燃燈有舊怨,但此事乃是公事,我并未摻雜私情。 而玉帝陛下對道門,也一直是禮遇有加。 那燃燈副教主何在? 且不說今日是不是來拿他的,玉帝陛下尊駕在此,他為何還不前來拜見?” 闡教眾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很機智地看向了廣成子。 慈航道人輕聲問:“大師兄,此事該如何處置?” 廣成子皺眉凝思,看著手中留影球,又抬頭看向李長壽,似有些欲言又止。 這位闡教大師兄,似乎也有些為難; 而李長壽心底,已經給廣成子接下來的行為,做了個簡單的選擇題。 假若,廣成子此時說出類似于【還請容我請示老師】的話語,就證明廣成子那‘城府極深’的評價有些不實。 廣成子如果說一句【燃燈道人乃我闡教副教主】,就證明廣成子是在借勢算計,要搞燃燈。 而只要廣成子說出【天庭莫非就如此輕易斷定,此事與燃燈副教主有關】,那就證明…… 廣成子站的層數,比自己所想要高的高。 黃龍真人在旁提醒道:“大師兄,您說句話啊。” 廣成子嘆了聲,又對著玉帝做了個道揖,目中滿是無奈、面容略帶蕭瑟,似是在短時間內做出了某個艱難的決定,向前走出兩步,緩聲道: “師叔,長庚。 貧道知此事,天庭上下無比憤怒,但燃燈是我闡教副教主,若是我等不護著這燃燈,那闡教怕是要背負不講情義的罵名,無法在天地立足。 還請師叔包涵,也請長庚勿怪。 敢問!” 廣成子嗓音一提,身有乾坤正氣、口中定聲道:“天庭莫非只憑懼留孫一面之詞,就要定我闡教副教主的罪過? 這也未免太不將我闡教看在眼里!” “廣成子,”玉帝目中似有劍光涌動,“你的意思,是吾親來,尚不能帶走你們闡教副教主,請他回去配合審問?” 廣成子攥著的拳松開,輕輕呼了口氣,直視玉帝車輦。。 “此事還請天庭詳盡查明,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 “好!好膽!” 玉帝身形豁然沖天而起,站在高空之中,引來無數紫色天雷,身上白衣輕輕震顫,自前擺下端迅速染成金色。 不過轉眼間,玉帝身著天帝大金袍,頭戴金色旒冠,身周被一條條祖龍虛影環繞。 霎時間! 方圓萬里電閃雷鳴,天地間滿是至尊帝皇氣息,天道顯化出無數兇獸虛影,那群天兵天將的銀甲被染成了金黃! 玉帝雙目斜斜向下看了眼廣成子,此時卻已不再對廣成子多說,而是直視三友小院。 他緩聲開口,嗓音直穿天地,身周神光閃爍。 沒有任何法術加持,也沒有半點神通環繞,此刻玉帝的身形竟顯得如此偉岸,屹立于天地之間,而天地尊其號令! “元始師兄,吾親自前來,便是不想讓闡教難做。 師兄的面皮,吾給了。 吾天庭的威嚴,何在?” “唉……” 一聲輕嘆自三友小院處傳來,一股云霧升騰而起,其上有位中年道者負手而立。 元始天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