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黎冕愣了兩秒,立馬反應過來剛剛自己差點被當冤大頭宰了。 他臉色瞬間臭起來。 老板干笑兩聲,硬著頭皮說讓他們等一會,自己去里屋拿出幾把正兒八經的貨,擺在花哨面前。 花哨拿起其中一把,點點頭, 然后在眾人驚愕的目光下,上彈匣,打開保險,拉動套筒,上膛,瞄準,動作無比流暢,一看就不是新手。 黎冕咽了咽唾沫。 花哨:“這把還像點樣,雖然是淘汰下來的99式半自動,但總比沒有好,老板,出個價吧。” 最終這把在花哨看來老得不成樣的槍,以五萬多軟妹幣的價格成交了。 回去的路上,黎冕上上下下打量她,一臉的探究。 花哨:“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來當跳棋。” “你......真懂,還是瞎掰詐那老板的?” 花哨說她瞎掰的。 黎冕怎么可能信她的鬼話,追著她東問西刨。 花哨不耐煩,丟下一句話:“有朋友是做這行的,再問打死你。” 是朋友嗎? 花哨不知道,也不知道怎么給他定位。 這人就是那位姓鄔的大人物,國內槍械領域的知名設計師,算是半個公眾知名人士。 明面上的本事在京圈里通著天,暗地里卻干著走私的營生,權錢傾天。 大家背地里都喊他祖宗,是個白切黑的主兒。 在花哨年少的記憶里,會所里的男客人總是有很多面孔的生物。 唯一不變的就是,有錢有勢,又老又丑。 但唯獨祖宗不一樣。 他不僅有著千金一擲,揮金如土的大手筆,還有著魅惑女人的好皮囊。 花哨曾聽小姐們私下里議論,說祖宗那雙眼睛里不是眼珠子,是酒,對視一眼,人就醉了。 也因此,圈子里的姑娘都鉚足了勁釣他,不給錢白睡都樂意。 甚至曾經昔日的姐妹為了他打的頭破血流,翻臉無情。 奇怪的是,祖宗雖然經常出入這些風月場所,砸了數不清的錢,但卻從不包女人回去。 這在一群養小老婆的權貴里,就是一奇葩。 那時候花哨年紀小,全當個八卦聽,也沒深究過為什么。 直到后來真正接觸到他,花哨才知道他這么做的用意,也因此深深的忌憚他,從不敢交心。 哪怕他對她再好。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