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在霓虹拍戲的這段時間,周森并沒有怎么關注國內外的輿論情況。 對于琳達國際和南韓star bar的官司,他也只是大致地了解了一下。跨國的官司可一點都不好打,更何況是涉及了那么多項案件。 不過這次大官司對于琳達國際來說并非沒有好處。 按照周琳告訴周森的話來說,琳達國際這次就是把自己集團成立了好一段時間的法務部拉出來溜溜,這個號稱宇宙級法務部自從成立之后就沒有多少像樣的活需要干的。原本周琳的想法是和迪士尼一樣能保護好自家的科技產權的,沒想到根本沒人敢抄襲他們。 這幫法務部的大佬們天天在公司里轉悠,希冀著能有一場大官司讓他們釋放自我,火力四射一番。 這不,逮到了周森這件事。 還有什么比辦到不可能辦到的事更讓人振奮的嗎? 所以現在他們就像打了雞血一樣地準備著跨國官司的資料。 至于那些被star bar雇傭的國內水軍和大v黑子? 這幫最容易被抓到馬腳的蠢蛋,早就被琳達國際的專業團隊斬于馬下。 當時周森前往霓虹沒有多久,這幫躁動的法務部專業團隊大佬們就迅速地按照周森匿名發布的《周森十罪論》,按圖索驥,一個一個地找上門去。 哪怕那幫造謠的大v在看完發布會之后已經慫得把所有相關言論都刪除了。 哪怕有些水軍已經害怕到把賬號都注銷了。 這幫以張三律師和張偉律師為首的法外狂徒專業團隊,還是通過各種合法手段集齊了這些家伙誹謗造謠的各種證據,并且將這些證據制作成了精美的作品集,上交到各地的司法機關,以周森代理團隊的身份,起訴這些所有眼中造謠和誹謗的家伙。 《刑法》的第246條正是為他們量身定做的。 再加上他們其中部分人還有涉外交易問題,專業團隊順藤摸瓜一直深挖,挖出了更多有趣的東西來。 這一個月來。 所有人都知道周森是被老東家南韓star bar娛樂經紀公司陷害的。 也知道周森回國之后,沒有娛樂公司想要他。 所以他自己成立了一家東森影業,目前在職員工只有三個人,包括周森自己。 因為被國內外媒體、娛樂公司逼著給一個交代,所以周森不得不遠赴rb,接了比自己身價低了很多很多的非正劇影視劇來滿足自己想要拍戲的心愿。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