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普法也違法-《北地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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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促逃亡,難免會準備不周。
而這種不周將會帶來種種的不便,譬如沒有足夠的金錢支撐罪犯逃亡。
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就會催生出二次犯罪,吳雷就是其中的典型。
他的犯案很快就留下了線索,結(jié)果當天,追捕他的獵人小隊就找到了安紅,并詳細追問事情的經(jīng)過。
當判斷出吳雷的經(jīng)濟條件后,獵人小隊的追查方向就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一個連27塊錢都搶的逃犯,那肯定不會躲在豪華酒店里,估計就算是小旅館都夠嗆。
所以,這個獵人小隊的重點追查目標就是廢棄工廠和房屋等設施,當然~橋底下也不能錯過。
吳雷還沒等逃出這個城市,就被獵人小隊堵在了一個防空洞里。
當找到吳雷的時候,吳雷已經(jīng)兩天沒吃飯了。
原本挺精神的一個小伙子,還是服裝店的老板,現(xiàn)在造的胡子拉碴的,一身臟兮兮的,看起來就跟路邊的乞丐一樣。
在看到這個獵人小隊的時候,吳雷居然深深的嘆了一口氣,隨后就笑道:“媽的,終于結(jié)束了,這日子真不是人過的。”
別看雙方是獵人和逃犯的關系,但游戲一結(jié)束,雙方很快就坐到了一塊。
獵人小隊帶著吳雷狠狠撮了一頓,并在酒桌上詢問他的逃亡方式和路線選擇,而已經(jīng)厭倦了這樣生活的吳雷自是知無不言。
本以為就此結(jié)束的吳雷,一頓飯還沒等吃完就接到了一個電話,鐵輝的電話。
鐵輝的意思很簡單,那就是通知吳雷,鑒于他搶劫的行為,他最好到當?shù)嘏沙鏊鶊蟮酪宦暎槺惆堰@件事說清楚。
雖然吳雷有搶劫的行為,但事后主辦方馬上就雙倍補償了,而且也爭得當事人的原諒了。
按照鐵輝的說法,只要“受害者”愿意配合,估計在警方的眼里那就是一場鬧劇,頂多就是一個尋釁滋事罪。
拘留十五天,又或者罰款兩百元。
事實也正像鐵輝所預測的那樣,當吳雷帶著安紅,還有兩個攝影師出現(xiàn)在當?shù)剌爡^(qū)派出所的時候,當?shù)鼐斓牡谝环磻褪牵耗銈兪遣皇莵砀闶碌模?
在警察的眼里,吳雷這就是沒事閑的!
不過畢竟是對著攝像頭,往日的粗暴脾氣總得要收斂一些,看在吳雷“認罪”態(tài)度良好,而且安紅也幫著說情的情況下,吳雷果然得了一個尋釁滋事罪的處罰,直接被戴上了手銬,送進了拘留室之中。
按照警方的說法就是:你要是沒帶攝影師過來,那你交兩百塊錢就可以走了,可當著攝影師的面,我們總得做點什么吧?
于是,吳雷就被關了起來,可謂是冤枉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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