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門下駁詔-《庶子奪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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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祗膺大寶,欽承景命,勵精治術,安輯夷夏。九服同軌,六合一家,日月所臨,無思不服。豈伊人力,天實賜之。疆理都邑,襃錫親賢,與夫懿戚元功,共享其利。自我作古,不必專依前典,允今約古,隆基垂統。世祿傳家,足以載德;圖身厚己,足以竭誠。
自然國有常奉,民獲其福。皇家宗室,及勛賢之臣,德行可稱,忠節顯著者,宜令作鎮藩部,宣條牧民。貽厥子孫,嗣守其政,非有大故,無或黜免。酬勤報效,仍宜有差,宜令所司,明為條例等級,具以奏聞。”
李世民一封“令宗室勛賢作鎮藩牧詔”由岑文本揮筆一蹴寫就,而后便依朝例,下發至了門下省。
凡大唐帝王圣旨,發至朝中,皆有一套規程,由中書省寫就,而后加蓋皇帝璽印,交由門下省,由門下侍中核驗,若是無誤,則可加蓋門下省官印,交由尚書省依旨行事。
換而言之,門下省便有審查詔令,甚至封駁圣旨之權,尤其是自打魏征入主門下后便更是如此。
魏征耿介,更兼強項,自打他貞觀六年代王珪為門下長官侍中之后,封駁李世民的圣旨便成了家常便飯。
分封之說本就不和眼下局勢,魏征反對的聲音最大,此時若是魏征在京,毫無疑問的,魏征必不會太顧及李世民的面子,將此封奏疏直接封駁。
不過眼下魏征正奉圣旨巡狩淮北,不在京中,自然無從封駁圣旨,這個擔子便落在了旁人的身上。
門下首官為侍中,而省中常設侍中兩人,一為侍中魏征,二為檢校侍中高士廉,魏征若在,這門下省事自是由魏征做主,可如今魏征不在,主事之人便成了高士廉。
高士廉乃長孫無忌舅父,和長孫家利益攸關,自也與李承乾的太子位利益攸關,高士廉也盼著李恪外封揚州,永鎮淮南,輕易不得返京,如此一來李承乾的太子之位才算是穩如泰山。
可李承乾的太子之位雖重,李世民的這種詔書卻也同樣重如泰山,甚至直接關系了江山安穩與否。
當李世民的詔令送到高士廉手中時,高士廉不禁眉頭緊蹙,一下子犯了難,他拿著門下省的大印在手中,印準也不是,不印準也不是。
他若印準了,屆時詔令下發至尚書省,天下分封,將來如若生亂,他便是審查不明,可他若是封駁,那李恪就藩揚州又算得了什么?朝務不是兒戲,他若是封駁了此詔,門下省便是當著滿朝文武在打自己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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