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李歡叛變-《最后的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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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神勇的特種兵就這么折在女人的手中,很多年過去,說起來,還令人目瞪口呆。
事實上,楚如煙早已經打點好了,就等著我鉆進她的圈套。
她是怎么打聽到我的消息呢?很簡單,通過她爹-----楚顏高。
楚顏高又是怎么得知我的行蹤呢?是通過胖頭魚的出賣。
楚顏高到底是南陽人,警方有什么動作,他怎么會不知道?當他得知警方要派一個人到T國的時候,他派出了上百人,在邊境口岸安插了眼線,只要可疑的人一過去,他立刻進行盤問。
只是可惜,我沒有從邊境口岸過去,而是選擇了偷渡。
偷渡的渠道也被楚顏高掌握了。他開出了價碼,只要有南陽籍的人從邊境地區偷渡,報過去,就可以領到20萬元人民幣的賞金。
胖頭魚當然不會拒絕金錢的誘惑。于是我一出現,就把我的行蹤匯報給了楚顏高。
……
我在酒店暈倒的同時,另一件大事正在南陽上演。
南陽縣公安局,羅震剛對我的失蹤大發雷霆。
“你們是干什么吃的?那么大一個活人,說不見就不見了!給我查,不行一切代價查,就算掘地三尺,把天捅個窟窿,也要把那個家伙給查出來。我活要見人,死要見尸!如果他慫了,怕了,就治他一個叛國罪,不不不,殺人罪!”
羅震剛實在太生氣了。他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我居然會扔下GPS定位儀,還有通話設備。那些東西,可是他花了大力氣弄來的。結果我說扔就扔了。扔了個干干凈凈。
那些東西是偵查員在路上找到的。找到的時候,在泥土中。偵查員把東西帶回來,放在羅震剛的面前,下了這樣一個結論:吳之凡拒不執行任務,半途而廢。
面對這樣一個結果,羅震剛只能召集重案組和公安局有關領導開了個秘密會議,商討此事的對策。
南陽縣公安局副局長魯有金如此回應羅震剛的憤怒。
“不要把無關人員的責任推卸到我們偵查員身上。我早就說過,這個吳之凡不行,他不是我們系統的人,也沒有經過過考驗,僅憑他當過兵,就把這么重大的任務交給他,這太草率了!”
魯有金的話引起了共鳴。大部分領導對魯副局長的定義深信不疑。他們一致認為:我當了逃兵!棄任務而不顧。
羅震剛那個氣??!不好當場發作。有關我的身份,那是軍方的機密。他不好在會議上明說。
8年前,漠北狼曾經告誡過他,無論發生什么事,都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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