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同樣是個老美,同樣是老套路。 這個叫史密斯的中年男人,據(jù)說是YouTube戶外頻道的負責(zé)人,如果從職位上來看,他跟斗娛TV的趙凱應(yīng)該是差不多級別的。 但是,畢竟人家的影響力擺在那兒,YouTube的頻道負責(zé)人,要比斗娛略勝一籌。 史密斯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裝,帶著一個女秘書,一看就是公司高管的人設(shè)。 但一見到林楓,他便一改高冷,滿面笑容。 進門之后,兩人寒暄了一會兒,然后直奔主題。 史密斯接過秘書遞過來的合同,遞給了林楓,“林先生,這是我們擬定的簽約合同,您先看一下,有什么不滿意的,可以提出來的。” 林楓接過合同,仔細地查看了起來。 沒有意外,合同是全英文的。 但作為一個外語系畢業(yè)的高材生,這個根本難不倒林楓。 上面寫的很清楚,簽約的方式就是等級分成制,與斗娛TV差不多。 唯一不同的是,他們把長約、大神約、白金約這些級別,換成了C級、B級、A級和超A級! 而林楓手中拿的這份合同,正是超A級主播的簽約合同。 與其他的“代孕”合同不同,這份合同的自由度非常高。 利益分配也比較合理。 沒有工資,也沒有什么所謂的勤奮獎勵。 但是,上面寫得清清楚楚,所有的禮物收入全部歸林楓所有,且是個人全版權(quán)! YouTube方面,只收取相應(yīng)的海外宣傳渠道費。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費用,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計。 這絕對是一份誠意滿滿的合同,可以說,YouTube方面,絕對是舍棄了很大一部分利益的! 但作為甲方,油管也是有要求的。 一,林楓所有已播出和未播出的視頻上,必須全部打上自己網(wǎng)站的LOGO。 二,在必要的時候,他本人要配合平臺進行宣傳。 也就是說,他們所看中的,并不是林楓的吸金能力,而是林楓在戶外方面的影響力! 畢竟,YouTube是全球首屈一指的視頻站,本身就流量巨大,吸金能力也相當(dāng)強悍。 每年光是廣告費,就已經(jīng)是天文數(shù)字了。 要知道,人家打得可是國際廣告! 所以,與其說是簽下林楓,倒不如說是跟其合作,借助他“戶外達人”的身份,和“荒野求生”的熱度,給自己打個大大的廣告,擴大戶外頻道的影響力!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