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林楓將水壺架在火堆上,輕笑道:“確實不太好,但真的沒辦法,有些時候,這是必不可少的環節。” “這里的雪太厚了,如果繼續朝前走的話,可能很快就會失去方向感,這倒是次要的,最關鍵的是,走起來太吃力了,真要全靠步行,可能幾天幾夜都走不出去。” 喝了些熱水,烤了會火,林楓的體溫逐漸恢復正常。 也許這就是體質的強大之處,看來他的選擇沒錯,首點體質,收益真的高。 說白了,就是血厚,能抗得住。 烘干了衣服,林楓將其穿好,便靠在巖石上,化了一塊鹿肉切成片,丟進了火堆中。 “野生的馴鹿肉烤著吃,味道還是相當不錯的,就算你去全世界最高檔的餐廳,恐怕都未必吃得到。” “楓爺,有這么好吃嗎?” “野生的辣條烤著吃,味道也是相當不錯的,就算你去全宇宙最牛逼的餐廳,也未必吃得到!” “23333” “悟空,把我禪杖拿來,快!” “秀!” “兄弟,我差點就信了!” 鮮紅的馴鹿肉在火堆上被烤得烏漆嘛黑,賣相有點慘。 林楓手用刀扎起一塊,發現烤得差不多了,于是就先嘗了一口。 “嗯,味道真的不錯,很鮮,用火烤了一下之后,那些亂七八糟的味道都沒有了,比你的辣條好吃多了,信我,兄弟。” 吃完鹿肉,林楓在火堆旁打了盹,身體狀態正在逐漸恢復。 因為在這逗留的時間過久,此時的天色,已經快要黑了,所以今晚,林楓就只能在這兒過夜。 為了保存熱量,他去外面割了些樹枝和枯黃的灌木,在火堆旁隨便鋪了床墊,看著還不錯。 而后,他便開始研究起這個山洞來。 “這個山洞很深,里面可能大有文章,我們去里面看看。” 林楓帶上了無人機,朝著山洞的深處,邊走邊饒有興趣地說道:“在19世紀末,瑞典的一個探險家馬克,為了躲避暴風雪,逃到了一個叢林的山洞中,無意之間,在里面發現了大量寶藏,今天我們也來試試運氣。” “哎,不存在的!” “坐等打臉!” “楓爺,醒醒,還沒到睡覺的時候呢!”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