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人生在世,譬若云煙-《勒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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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納提出來,說朝廷可以趁著收復平陽,擒獲諸劉的機會,遣使前往河北去招降石勒。
群臣聞言,不禁面面相覷,都覺得祖士言這所謂第二件大事,完全是異想天開嘛,難道他吃錯什么藥了不成么?祖逖臉上首先掛不大住——雖非同母,那終究是他哥啊——于是搶先問道:“尚書此言差矣,石勒亦罪在不赦,豈可招安哪?”
祖納微微而笑,一字一頓地解釋說:“石勒故害諸王、公卿,然本附逆,且未弒天子……”司馬熾終究是劉曜逮的,劉聰殺的,就理論上來說,石勒比他們的罪要輕一等——“今天下喪亂已久,百姓哀號于野,兵士輾轉于道,城邑丘墟,倉廩成空而鼠雀死,田土荒蕪,野草滋蔓而狐兔喜……斯是中國歟?一如蠻疆也!
“倘若朝廷頒赦,而石勒肯拱手而降,幡然改悔,復從王化,則戰亂可息,國家可安,民得逃死,士得釋兵,‘歸馬于華山之陽,放牛于桃林之野’,豈非善之上善么?”
他這話說得倒也并非無理,而且列席多為文臣,那誰樂意打仗啊?倘若真能就此平息戰亂,鑄劍為犁,共享太平,自然是好,但問題是——
祖約乃插嘴道:“雖劉氏殄滅,朝廷頒詔,然石勒坐擁三州,雄兵十萬,野心素熾,又豈肯來朝啊?即便其暫藏禍心,愿受招撫,亦不過虛與委蛇,以防王師征伐,而欲將戰和兩策操之己手而已。則彼仍為國家之大患,戰亂豈可止息哪?”
祖納不但沒有反駁祖約,反倒點一點頭,說:“士少所言,我亦知之。然若石勒偽降,以謀積聚,難道朝廷便無須積聚么?彼雖三州,而我十分天下已復其六,假以時日,國家益強,而羯賊益弱,又何所懼哉?
“即便石勒不降,且將趁機僭位,朝廷也不防試招撫之。須知平陽既復,胡寇殄滅,則襄國群丑,聞訊豈不觳觫?一旦朝廷微露寬赦之意,則必有驚懼慚愧,肯歸王化者矣。”
——石勒不肯就撫又如何?要知道他手底下良莠不齊,多數不是原從班底,則未必人人都肯橫下一條心來,跟朝廷作對到底啊。只要咱們露出招安的意思來,必定就會有人動搖,搖擺,甚至于倒戈來降,由此也可削弱石勒之勢。
梁芬首先明白了祖約的用意,不禁點頭:“尚書所言,確有其理。則朝廷往撫石勒,即彼不應,亦不為朝廷之恥,何樂而不為呢?”
也不清楚司馬鄴究竟有沒有真明白祖納之言,既見梁芬首肯,繼而荀組、祖逖等也紛紛表示可以考慮此議,他便順水推舟地說:“既如此,如何招撫,遣何人往撫,尚書商議吧。”隨即又問祖納:“卿言第三件大事,又是何事哪?”
祖納捧著笏板奏道:“既復平陽,復擒諸劉,裴大司馬之功莫大,則當如何酬賞,陛下不可不細忖啊。”
群臣聞言,盡皆面面相覷,有些人的臉當場就拉下來了,有些人卻垂下腦袋,就此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既復平陽,誅逆討叛,幾立滅國之功,則對于裴該的賞賜自不能少,可是,又該賞他些什么呢?論職,裴該為八公之一的大司馬,兼任大都督中外軍事,行臺關中,已至人臣之極,那真是一步都升不上去了呀。
要知道晉武帝建國,設置八公,即周之三公:太宰、太傅、太保,漢魏以來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再加上大司馬和大將軍。但這八公并不是并肩齊平,一般兒高的,遠在曹魏時代,大司馬和大將軍就位在三司之上。
司馬師曾為曹魏的大將軍,同時其叔司馬孚擔任太尉,于是司馬師就奏請使大將軍位在太尉之下;等到晉朝建立,初沿此制,大將軍低于三司,但很快便又調至三司之上;其后瑯琊王司馬伷任大將軍,因為他輩分較低,又次三司,待司馬伷薨逝后才恢復舊制。
至于大司馬,初任八公,大司馬為石苞,位在三司之下;后由太尉、義陽王司馬望遷轉此職,就又調整了回來,大司馬仍舊高于三司。
所以說在這個年代,雖然八公并不足額,但按制度,次序應該是:大司馬、大將軍、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按人頭算,次序則是:大司馬裴該、太尉荀組、司徒梁芬、司空劉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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