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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不答-《勒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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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如李驤書中所言,國家大敵,仍是胡、羯,暫不宜用兵于西南,于巴氐羈縻可也。然若索要巴東,恐怕李雄不肯從命,要彼去除尊號,也必非所愿——否則何不先去尊號,上表稱臣,反使李驤作書?則一旦使者往來,尊俎折沖,若生齟齬,敵國之份既定,朝廷便不易措手了。且今周士達已得漢中,自彼郡威脅益州,其勢較巴東更優(yōu),那又何必強要收回巴東呢?

    “巴氐,流賊也,且又僭稱尊號,倘若朝廷答報,書下何人為好啊?若下李驤,李雄乃可藉機敷衍;若下李雄,得無使天下人以為,國家已釋其前罪了么?

    “與其如此,欲羈縻而反易重其叛意,不如不答。譬若二人相爭,彼如咄咄逼人,我固當反擊之;若已見頹勢,徒逞口舌之利,謀求暫退,我乃可冷面示之,不與交言,反將使彼莫測高深,不敢妄動也。”

    其實在此前不久,劉粲也有書信送至洛陽,請求晉軍暫緩攻勢,好方便他與叛臣劉曜相斗,許諾復歸平陽之后,將會恭送回愍帝司馬熾的遺骨。梁芬等人都說叛胡內(nèi)斗,于我有利,可以答應劉粲,祖納時方履任,出列獻策,也是同樣的兩個字:“不答。”

    他說我們是可以勒束河內(nèi)和河東的兵馬,暫時不要去緊逼劉粲,讓他回去跟劉曜相爭,但卻不可以給出明確的答復,否則就等于承認平陽政權(quán)與我晉平起平坐,而為敵國啦。并且只要不回復,則將來因應形勢,咱們也方便隨時變更決議。

    ——因為這兩個“不答”,祖納后來就被人戲稱為“不答尚書”。

    祖逖向來尊敬這位兄長,與祖約不同——祖約對這個異母兄長,則是厭多過愛,畏多過敬——他認為論起兵戎爭鋒,自己或有一日之長,若是臨朝執(zhí)政,統(tǒng)籌諸事,還是祖納的能耐更大一些。因而聽得祖納所言有理,便即起身附和。

    至于梁芬、荀崧等人,主要覺得我等才剛排斥了祖約,而使祖納代之,祖士言初到,總不好馬上給他個下馬威吧?多少得賣他一點兒面子,示以尊重,以免把他再趕到祖約一頭兒去——倘若把祖納逼成了祖約第二,那咱們辛苦周折,究竟為的何來啊?

    反正只是外交而已,小問題嘛,不贏房子不贏地的,就暫時從了祖納,又打什么不緊?

    因此裝模作樣分辯了幾句,也便后退一步,從了祖納所言。洛陽朝廷就此對于劉粲和李驤的來信,全都置若罔聞,絕不表態(tài),只是厚待來使,送其歸去而已。

    隨即王敦和周訪也各有奏上,互相攻訐,群臣全都右周訪而左王敦——具體情況雖然尚未調(diào)研,難明曲直,但周士達才剛拿下漢中啊,立下如此大功,就算有點兒小過錯,也可以含糊不計了吧;反倒是王處仲,先不能急救巴東,復不能攻陷蜀地,僅僅跟巴氐見了一仗,雖云大捷(當然是扯謊了),卻不得寸土,那你又有什么臉面彈劾周訪呢?

    祖逖說應當下詔切責王敦,卻被荀組、梁芬等人所阻,認為王處仲方縱橫江上,保障南方,在朝廷尚且無力南顧的時候,實在不宜過于逼迫。再者說了,既命丹陽王總江南軍事,那處罰王敦也得先跟司馬睿打個招呼吧。

    最終決議,重賞周訪,加封尋陽縣侯,拜為征西將軍,允其二子萌蔭,麾下有功將兵,皆有升賞。至于王敦,暫且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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