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杯弓蛇影-《勒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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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峻于東莞郡內的所作所為,是在溫嶠離開后不久,密報傳到長安來的。
上奏的并非卞壸,也非郗鑒——那二位都覺得這不算太大的事兒,不必要驚動大司馬,況且我等都在徐州,卻不能加以約束和匡正,反而打小報告,這豈是君子所為啊?
再者說了,蘇峻密遣部眾下山搶掠之事,終無實證——因為是假冒的盜匪,而且來去如風,不留痕跡,郗道徽并沒能擒住一個。當然啦,身在局中,是個人就能猜到是“公來營”干的——土匪的手法哪會有這么干凈利落?而且只搶錢財、糧食,很少奸淫殺戮?
——這就是裴該在軍中嚴行軍法的結果了,無論強奸婦女還是擅殺晉人,同樣都是斬罪,蘇峻受其影響,也終究不敢太過放肆嘍。
當然最重要的,既是盜匪,你蒙什么面哪?是生怕被人瞧出底細來吧?
既無實證,卞、郗便不肯將此事上報朝廷或者裴該,以免被人懷疑是同僚間的污蔑、傾軋,有損自家令名。
但于此同時,卻有另一個人躲藏在陰影中,通過各種渠道搜集全了蘇峻的罪證,遣人密報長安。此人非他,正乃王貢王子賜是也。
王貢在青、徐之間密布眼線,正在謀劃著把情報網朝黃河以北撒過去——這當然得自己來,不能靠程遐——所以蘇峻的所作所為,必然逃不過他的眼睛。
裴該得報,不禁大怒,心說蘇子高這是想干什么?這是土匪啊,是軍閥啊!果然跋扈放縱,與史書所載一般無二。我還當歷史改變了,他的秉性也會有所更易呢,不想才剛撒出不去到半年,就原形畢露啦。
便欲嚴懲蘇峻。不過他也考慮到,終究相隔數千里之遙,行事很難穩妥,若是不慎逼反了蘇峻,就怕徐州將瞬間糜爛——卞壸、郗鑒都沒什么兵啊,而且論打仗,他們也遠不是蘇峻的對手。
于是便召裴嶷來商議。裴嶷道:“些須小過,文約何必如此震怒?且方命蘇峻出征青州,若急懲處,是逼其反也,不可不慎啊。”
裴該瞠目道:“蘇峻犯我軍法,豈可不懲?倘若有罪不罰,軍紀如何整肅?況峻之所為,一如割據,豈可放任不理?!”
裴嶷原本的想法跟卞壸、郗鑒他們是一樣的,覺得不算太大的事兒。這年月武將領兵在外,別說搶掠百姓以充軍實了,就算侵犯長吏、凌辱朝臣,那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嘛,蘇峻才做到哪兒啊。可是聽了裴該后一句話,他也不禁悚然而驚,心說原來如此——
文約說得對啊,如今我家在東方,只有蘇峻的“公來營”,因為懸遠,所以很難控制得住,則若不能加以約束,一旦他勢成割據,那可如何是好?徐州就完啦,我家在東方失去了立足點事小,動搖軍中士氣人心事大!
于是忙道:“王貢所奏,貌似為真,然而正如文約昔日所言:堯舜有德,為不偏聽,桀紂無道,專信小人。倘若蘇峻惡行是實,為何卞望之、郗道徽等皆無所奏啊?誠恐尚有內情,或有誤會。今若不加甄別,不允分辯,即罪蘇峻,實非正道。”
裴該聽了這話,才略略消了點兒氣,心說有理——王貢終是小人,誰知道他會不會故意誣告蘇峻呢?對于特務系統的匯報,我若是不假思索,一律信以為真,那可真要釀成大錯啦。
“如此,是否先將王貢所奏,傳于蘇峻,使其自辯?”
裴嶷說不可——“蘇峻方征青州之際,遽得此奏,若所奏為實,必然惶恐,若所奏為虛,必然羞怒,無論是恐是怒,皆于軍行不利。”頓了一頓,便道:“我意當急命司馬,以探查并約束之。”
裴該于各營都設司馬一職,作為情報官和軍法官,同時也是他個人的耳目,并且在此之上,更要求營司馬能夠宣講自己的理念,協助主將鼓舞士氣,說白了,有點兒類似后世的政委。原本蘇峻率兩千徐州老兵東行,既然給了他一個營的編制,營中也是置有司馬的,只是到徐州后不久,那位司馬就因為水土不服(他本身不是徐州人,而出身關中),一病不起了。蘇峻上報,請求自己在徐州老兵中自命司馬,被裴該當場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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