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新攻具-《勒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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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該對徐渝說:“吾聞秦代制兵,器勒工名,且標準甚嚴。即以弩機論,所須部件不下二十,若傷損其一,可及時拆卸別弩相同部件替換之,不廢其用……”
裴該所說的“器勒工名”,就是始見于《呂氏春秋》的“物勒工名”,即器物的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以考其誠”,便于就產品質量問題落實責任人。而至于“標準甚嚴”,乃至同種弩機的部件都可相互替換,就不是古書上的記載啦,而是后世對于出土秦代文物,尤其是兵器進行研究后,所得出的結論。
由此可知,秦之所以能夠兼并六國,不僅僅是靠著士卒勇猛,“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還有著強大的軍事工業為支撐——標準化生產、嚴格責任體系,這樣制作出來的武器有可能不精良嗎?據說,這都是秦墨的功勞。
其實再往前,《周禮·考工記》中就記載著青銅冶煉配方和三十項生產設計規范和制造工藝要求,古人對于標準化生產的好處早就有所了解。但問題知易行難,當時還并沒有大工業產生,基本上都是家庭式小手工作坊,工匠們都是世代相繼,口耳傳承,做出合格的產品來全靠經驗,對于具體參數的認知非常模糊——工匠大多都不識字,怎么可能一板一眼按照規范流程來做?所以只有秦這種強力政府、嚴密體系下,才可能形成能夠標準化作業的國家級工場。
此后歷代政府,比之秦的嚴謹結構有所退步,對于標準化生產的認識也就僅僅停留在紙面上了,即便“物勒工名”都未必能夠全然做到,遑論亂世之中,徐州只是一個新建不久的地方勢力呢?
裴該初始對這個問題并沒有怎么關注,雖然聚集了徐州各地的工匠,歸攏在一起統一為州府生產兵器、農具,以及大到房屋、車輛,小到器皿、首飾等各類制品,但基本上還屬于工匠們各干的,只是很多小作坊的聚合體,說不上是工場——原因也很簡單,裴使君事兒忙,壓根兒管不過來啊。
直到徐子垠入幕,情況才略有改觀,但也沒能從根本上改變小作坊聚合體的模式。徐渝入幕后不久,便即跟隨裴該北伐,這一路上,軍中工匠主要負責對損壞武器、鎧甲、帳幕等加以修理,而很少造新東西——哪有邊行軍邊現削木、打鐵、糅革的道理呢?直到入駐成皋,裴該才始召來徐渝,為了將來在河南地區爆發激烈的攻城戰做準備,要他嘗試制造云梯。
徐渝圓滿地完成了任務,但很快的,裴該就發現了其中的不足。如今他便對徐渝說了:“日前我軍云梯,或為賊焚毀上梯、下梯,或為賊設陷折斷輪轂,或為大石砸碎前盾,倘若各梯部件可以混用,陣上稍加修繕,便又有二三具,不必拖回營中重造。卿以為然否?”
這個道理很簡單,徐渝自然一聽就明白了,當即拱手道:“使君所言,的是正論,渝知之矣,然而……此事說易而行難啊……”
裴該笑笑:“我知其難,若不難,何以卿不知用?”
標準化生產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在古代很難做到。首先是必須大工場配合作業,而不能由匠人分散打造——這點對于裴該來說倒并不算什么問題,工匠營本來就以兵法部勒,由徐渝擔任行政長官和總設計師,很容易改造工作模式,形成手工協作。
最主要是度量衡的問題,這年月標準度量工具很少,而且材質不過關,因為熱脹冷縮等問題,造成四時差異很大,所以部件通用這碼事兒,秦代可以勉強做到,這年月因為缺乏相關意識,再加上遭逢亂世,技術反而退步了。
裴該當然也搞不出什么高級的度量衡工具來,他只好引導徐渝,是否能夠嘗試著根據單一部件的尺寸來制造其余部件,讓工匠形成流水線作業,初時可能效率會降低,速度會放慢,習慣之后就好了,而且對于軍器的制造、修理也益處良多。
然后,他就下了一筆包括十二具云梯、十具砲車和五輛撞車的大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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