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糧道-《勒胡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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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該試探性地問道:“祖君何不遣一哨兵馬,前往睢陽,拘囚二獠,搶得糧秣?”
祖逖翻了翻白眼:“此實叛臣之行,我不為也!”
裴該勸道:“北伐之業,與建康之命,孰大?”
祖逖嘆了口氣:“總欲籌思一兩全之策……我正待與文約商議,遣使赴都,請得天子下詔,我即可取彼二獠性命!”
裴該笑一笑,低聲道:“祖君,即除彼二獠,建康亦必再遣人來,不過揚湯止沸罷了。君可曾想過,與其請天子詔,不如請節?”
自漢末以來,為使刺史得總軍戎,朝廷往往賜予節杖,分為使持節、持節、假節、假使節四等,其中使持節得殺中級以下官吏,持節可殺無官平民,假節等得殺犯令軍吏。照道理來說,祖逖為兗豫都督,裴該為青徐都督,天然具備假節以下職權,而既然同時帶刺史號,則為刺史掌軍戎者也,怎么也該賜支節旄,起碼給個“持節”號;但長安為怕刺激到建康政權,故此特意不予。
其用意是:作為都督,軍事自可專斷;但作為刺史,民政你們還是要聽瑯琊王的,不可擅行殺戮。
當然啦,太平時節,理論上從郡縣之長直至刺史,都是沒有擅殺權柄的,即殺平民,也必須得報中央核準、批復;亂世之中,誰還會搭理這些?不過終究名不正則言不順,就理論上來說,祖、裴在自軍中可依軍法——甚至是自定的軍法——懲處將吏、士卒,至于軍行沿途的官、民,則沒有刑殺的權限了,即不報長安,也須先報建康。
雖屬虛名,但裴該要的就是虛名,這無形中可以增強祖、裴二人的權柄,且一定程度上與建康做切割。二人若有節旄在手,相信王導等人再想扯后腿,就該掂量掂量啦。建康未必擔心祖、裴殺陸、戴,且若真敢動手,一旦形勢許可,便可宣布祖、裴有罪;但若你來一個我便殺一個,且明面上合乎法理呢?建康真派得出多少高級官吏來江北督師嗎?要不要王導親自過來?
因此祖逖聞言,略一沉吟,便即頷首:“好計……只是,長安肯與否?”
裴該笑道:“我等可云,軍行之際,地方每多掣肘,若無節旄,難以往救長安。今天子望我,如大旱之盼云霓,且見我頓兵成皋,其心必急,則何所求而不可得焉?只恐索巨秀弄政,不欲使建康坐大,然我等求節,是可獨立于建康之外,料彼亦無不允之理。”
其實說起政治斗爭來,裴該雖有見識,終究缺乏經驗,這個主意還是裴嶷先提出來的,得其首肯,才會借機與祖逖相商。若是裴該一人求節,強橫之態難免使人側目,倘若再扯上祖逖,他個人就不那么顯眼啦——而且成功的可能性也更大。
當下二人并頭商議了一番公文言辭,要顯出不卑不亢之態來,既不給人要挾朝廷的印象,又能使朝廷重視這一請求,完了裴該就說:“我軍中乏如椽大筆,祖君在兗、豫,應招攬了不少舊族名宦,此事便拜托祖君了,我聯署可也。”順便提出請求:“徐州無人,若中州士人肯來我麾下者,還望祖君薦舉。”
祖逖首肯了,隨即轉換話題:“今日得見文約軍勢,果然天下強兵,使祖某慚愧——乃知陰溝水畔的惡戰,本非幸致。不知何以能練出如許精銳來啊?文約可有以教我否?”
裴該喝了一口釅茶,淡淡地回復道:“祖君何必明知故問?”我在徐州是怎么干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問題你在兗、豫能夠復制嗎?你肯復制嗎?
祖逖不禁“嘖”了一聲:“今番北伐,我便欲將那些塢堡散卒,逐漸籠于麾下,割并重組,嚴加整訓。此前對彼等太過放縱了,竟然花費如許時日,好話說盡,才起得這三萬余兵馬來。”隨即又對裴該說:“陳午部將馮龍前率八百騎來合,聽其言辭,頗有投效之意……我昔日若留李頭,必不會遭了陳川的毒手,每每反思,著實懊惱。則今日不可再拒馮龍!”
提到陳川,裴該也不禁切齒,便道:“陳川降胡,且引胡寇來逆我師,真正最大惡極,天人共憤。我欲以此責陳午,甚至發兵攻打浚儀,祖君可肯允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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