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鎮胡碑-《勒胡馬》
第(2/3)頁
所謂“京觀”,就是在戰勝后把敵方尸體堆成一座小山,以土封之,傳說此俗源自周武王伐紂。但是裴該覺得這種事太不文明了,而且……即便是牛羊的尸體,你就這么堆著,也容易腐爛而滋生瘟疫啊。他對裴嶷說:“叔父不記得楚莊王所言么?”
根據《左傳》記載,楚莊王在邲之戰中大破晉師,戰后潘黨就請求搜集晉人尸體,筑成京觀——“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但是莊王說了一通大道理,斷然否決了此議。
裴嶷笑笑,說:“楚莊云:‘止戈為武’,‘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且云‘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
背了一通書后,接著就解釋說:“莊王止欲霸中原,無意滅晉,是以不欲筑京觀而重兩國之仇。今胡賊犯我,僭號稱尊,豈有和解之理?則京觀可筑也。且莊王又云:‘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于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此非與今日之事相同乎?”
裴該搖搖頭,還是難以接受這種野蠻手段……最終決定:“可即掘埋其尸,上堆高壘,如此則等同于京觀矣。”
裴嶷說把敵人尸體全都埋了,一點兒不外露,那管什么用啊?你就算在上面把土堆得再高,誰知道底下都有些什么——“如何能耀我軍之威,而嚇胡虜之膽呢?”
裴該說無妨——“可勒石以記。”便即鋪開一張白紙,提起筆來,想了一想,首先寫下三個大字:“鎮胡碑”。
“建興三年,歲在乙亥,徐州刺史、都督青徐裴,仗義揮師,以逐胡虜,澄清宇內。
“十月廿七日,前鋒武林右左二營,不過千數,驟遇寇十萬于此,彼眾我寡,勢甚懸殊。然忠悃之臣,矢志報國,貔貅之士,剛不可凌,督將熊悌之、陸和以下,援枹擊鼓,披堅執銳,直蕩賊窟。寇有勸降者,陸和乃曰:‘從來胡皆恨不能生于中國,豈有中國而降胡者乎!’壯哉斯言!
“激戰竟日,后繼前仆,虜血橫注,寇焰頓息。是役死難者六百四十三,殺虜何止十倍于此,伏尸塞流,水為之赤!此六百烈士,擊虜而死,為民之膽,英靈長存,為國之魂。是知中國不可辱也,胡運亦必不能久。
“后過來奠,浩氣所注,天為之泣,虹霓貫宇,如旗如旌。乃立此碑,長垂青史,永鎮胡氛,護我國基!”
一揮而就,然后交給裴嶷,關照他尋匠人立一巨碑,正面刻這篇短文,背面要把所有死難將士的姓名全都鐫上。裴嶷愣了一下:“盡數勒名?”裴該點點頭:“一個都不可缺!”裴嶷只得答應了,于是垂下頭去,再次默誦手上的短文。
這屬于急就章,未經反復推敲、修飾,文采也就中平而已——裴該本人日常應用文還算四平八穩,至于詩賦,若不抄襲,便感苦手,而他手下也沒有什么真正的文學之士,幫不上忙。故而此文也就勉強可看罷了,其中所述己軍數量縮水,變成了“不過千數”,敵勢過于夸大,說是“十萬”,還說“殺虜何止十倍”,這都是做文章的常情常理,但——
沒提一個“晉”字,更沒提建康和長安,其中只有兩個半名字,那就是熊悌之、陸和,以及——“徐州刺史、都督青徐裴”……
正在沉吟,忽見裴該又再提起筆來,寫下一行字:“徐州有一熊,虜過不敢凌;徐州有一陸,虜見軍必覆!”要裴嶷傳布軍中,并且通過商旅把這四句話散播到四面八方去。
第(2/3)頁
主站蜘蛛池模板:
江川县|
广德县|
墨脱县|
中阳县|
澎湖县|
汉中市|
南溪县|
定兴县|
津市市|
蛟河市|
临夏市|
栾川县|
永清县|
专栏|
改则县|
桐城市|
新兴县|
多伦县|
涡阳县|
远安县|
息烽县|
子长县|
珠海市|
太白县|
墨竹工卡县|
沂南县|
彰化市|
满城县|
广平县|
莫力|
商南县|
江津市|
石阡县|
白玉县|
射洪县|
祁阳县|
建瓯市|
江孜县|
资中县|
西峡县|
宜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