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徐齊霖對此是完全有信心的,而隨著金光門、春麗門外的房產開發,他的建議便更有說服力,更有理論依據。 如果提前把邸店開向全國各地,方便物流、倉儲、交易,方便商人運輸、居住,無疑是一項具有前瞻性,且穩賺不賠的買賣。 但徐齊霖不想干得這么宏大,而是要把這事業交給中央政府去辦,算是小小地緩解一下朝廷的財政情況。 如果是中央政府去辦,可謂是有著得天獨厚的便利條件。因為已經有著現成的郵傳、住宿的所在,那就是驛站。 自隋唐以來,驛傳合一的制度繼續發展,“驛”代替了以往所有的“郵”、“亭”、“傳”。 因此,唐朝驛的任務包羅萬象,既負責國家公文書信的傳遞,又傳達緊急軍事情報,還兼管接送官員、懷柔少數民族、平息內亂、追捕罪犯、災區慰撫和押送犯人等各種事務,有時還管理貢品運輸和其他小件物品的運輸。 當然,任務多也意味著驛的等級高,按照驛夫數量,驛站大小,唐時把驛站分為六等,從一等驛有驛夫二十人,直到六等驛只有二至三人。 不管驛站的大小,徐齊霖看中的是驛站的地理位置,以及每隔二十里一個的距離。 二十里呀,對于行商運輸的人來說,不管你是一天百里,還是一天幾十里,早點休息或貪點黑,都不太會錯過宿頭,要守著貨物在野外過夜。 所以,徐齊霖的想法便是在驛站旁邊建邸店,或由驛丁管理,或租賃給個人,說是承包也行。 要知道,驛站都是處在寬闊的驛道上,也就是陸地的交通主道,人、車必經,位置十分便利。 另外,挨著驛站開設的邸店,也能給人安全感。行商走路,還是有可能遇上強盜,住進黑店,就象孫二娘的包子鋪那樣的。 驛站里的驛丁,可都是屬于國家工作人員。一些處于關隘要塞的驛站,還有兵丁駐防。這些,無疑都將使住宿歇腳的商人放心不少。 放眼大唐,現在就有陸驛一千三百多個,分布于七條主要道路之上。 如果每個陸驛旁都有一個邸店,既能供行商旅行之人歇腳住宿,又能給運輸的貨物提供遮雨擋雪的倉庫,物流、中轉、服務一條龍,唐朝的商業將更快地邁向繁榮。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