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2月3日,晴。 XX區法院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然后正式開始。 “這是交通局出示的責任書,以及他們對現場的調查情況,最后交通管理局劃分的是同等責任。 按照上面所說的,肇事司機張奇有責任對我方的醫療費,誤工費等一系列費用進行一半的費用承擔。 這個是我方住院到現在的所有醫療賬單,全部已經獲得了醫院的認可,沒有一絲摻假,所以我們要求對方賠償我方共計五十七萬RMB整。 而對方的肇事司機張奇先生自從出世以來一直拒絕支付賠償,甚至是惡意逃避,就連急救的錢都是醫院的醫生出的。 所以我請求法院給出公正的判斷,要求被告償還他所欠下的賠款,我說完了,謝謝。” 張偉點了點頭,對法官表示自己陳述結束了。 “好,被告的律師有什么說的嗎?”法官點了點頭,然后對旁邊的律師問道。 對方的律師點了點頭:“這個事件當中,其實主要的責任還是在于對方,是因為對方當事人吳建國橫穿馬路,造成了這個悲劇。 所以我認為對方賠償要求過高,我方雖然有責任,但不應該賠償這么高的金額?!? 張偉搖了搖頭反駁道:“辯方律師,你這句話就有問題了,這個事件的責任已經是由交通管理局親自劃分結束,并且出了責任書,這個是具有法律效應的。 他們給出的判斷是同等責任,而我方要求的賠償也是合情合理的,絕對沒有任何問題,絕對不存在什么過高的說法?!? 被告的律師也知道自己這方完全就是理虧的狀態,不過還是堅持說:“可是縱觀整個事件來看,這件事需要負主要責任的,還是你方的當事人! 所以我認為你方這個要求的賠款金額太過高昂,已經遠遠超過了我方的預期。” 張偉聽到這話笑了笑:“遠遠超過了你方的預期?你知不知道,就是由于你方一直拒絕賠償,導致我方當事人的病情一再惡化,甚至面臨死亡的威脅。 你認為這個賠償真的很高嗎?一個鮮活的生命就因為你方的自私差點就要離開這個世界了,一個家庭差點就這么崩潰了。 如果你方早一點將賠款支付,根本不會導致我方當事人病情惡化,醫療費劇增!是因為你方的原因,才導致這個醫藥費不斷提高!簡而言之,這是你方自作自受,甚至是連累我方當事人?!? “……”被告的律師聽到這話,也不知道該說什么好,我就是一個剛剛通過法考的孩子??! 師傅說參加這個法律援助累計經驗,難道是要累積輸的經驗嗎? 話說不是說法律援助接的都是正義的案子嗎?為啥自己這案子完全就是實錘? 然后負責這個案子的交通警察上庭作證,說明了一下自己知道的情況。 最終法庭經過審理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且沒有不宜當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選擇當庭宣判。 判被告人張奇賠償原告醫藥費,誤工費等一系列費用共計五十七萬元整。 對于這個結果,張偉一點都不意外,或者說到現在為止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意料之中的。 不過,張偉轉頭看向坐在了一邊的被告人張奇張老頭,張奇聽到法庭宣判的結果一副古井無波的樣子,似乎絲毫都不在意。 而張奇本人確實一點都不在意,如果不是律師告訴他,如果他不來都可以直接缺席審判的話,估計他直接就賴著不來,以及來拖著法院的審判。 不過他之前都已經問過了,感覺自己絲毫無所謂,誰法院怎么判,他好像都不在意的樣子。 而從法庭一出來,張偉看著這個跟自己同一個姓的張奇張老頭說了一句:“法院已經給出最公正的判決了,所以也請你快點履行判決,把賠償款早點賠付完成吧!這是你的責任和義務。” 張奇聽到這話,露出了一個嘲諷的表情:“呵,五十七萬塊錢,你怎么不去搶呢?你要我怎么還?我不給,你又能怎么樣?” “你什么意思?!要不是因為你們一直拖著不賠錢,我父親的病也不會一拖再拖的。 根本用不了這么多錢,甚至根本就不會有現在的生命危險!你現在還說這種話!” 吳強聽到這話頓時就急了,明明是你撞到人,你是有責任的,結果還理直氣壯的在這里說這種風涼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