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文行區檢察院發布了《撤回起訴書》和相對應的《釋法說理書》。 這上面在討論銷售假藥罪的時候,核心的法理依據在于程勇確實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但是他并沒有盈利,所以沒有辦法把他的行為定義為銷售行為。 而且他也沒有侵犯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也不符合刑法上對于銷售假藥罪的定義。 最重要的是執法機關并沒有混淆概念,試圖蒙混過關,還是從法理上說通了這件事情。 法律依舊還是嚴謹的。 而程勇也從拘留中出來,張偉親自去接的他。 “謝謝,感謝你這段時間為我幫了這么多忙,實在是麻煩你了。”程勇出來后彎腰給張偉道了一聲感謝。 張偉聽到這話笑著說道:“沒什么,我的工作而已。” 程勇好像想到了什么,笑了笑:“呵,其實我清楚,我是應該坐牢的,但是也沒有什么勇氣去把這件事說出來。” 張偉聽到這話說道:“就算你這么說,他們找不到證據,依舊不會判你刑的。 如果良心不安的話,那你就剃個光頭,當自己是在坐牢好了,多做點好事,不過不要賣假藥了。” 說真的,張偉看著有頭發的程勇,總感覺有點奇怪,你不知道變禿了,才能變強嗎? “對了,你把這個紅包還給劉牧師他們。 現在案子結束了,他們也應該放心了。而且他們現在就算真的從印國那邊買藥,一個月也是大幾千的。” 張偉好像想到了什么,從自己口袋里摸出了一個紅包遞給了程勇。 這是之前劉牧師他們給的紅包,張偉之前害怕自己不收反而會讓他們擔心,就收下來了。 “你還是收下吧,這也算是他們的一點心意。” 程勇看著張偉遞來的紅包立刻說道,這點錢在他看來完全可以自補償給思慧他們。 程勇可是有一個服裝公司的人,一個月光流水就幾十萬的,現在也算是小有身家的人,不差這點錢。 而且在很多華國人看來,別人盡力幫你辦完事之后,包一個紅包給人家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這算是感謝。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