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九十九年?! 尚寧和尚豐父子以及一眾琉球官吏目瞪口呆,這個期限實在是出乎他們的想象。 倘若答應下來,豈不是直接將國家送給明朝,從此世上再無琉球了么。 “王上,不能答應啊,與薩摩所簽《掟十五條》尚使我琉球存國,明國這租借法案卻是要我琉球亡國啊!” 三司官毛鳳儀泣不成聲的拉住尚寧王,生怕這位膽小怕死的王上會哆嗦著同意明國的要求。 “王上,明國這不是幫助我國,而是要讓我國從此成為明之一部分啊,王上萬萬不能同意啊!” 三司副官,在菊隱執(zhí)政時期掌握為數(shù)不多的琉球衛(wèi)軍兵權(quán)的毛鳳儀弟弟毛鳳朝也堅絕不同意明朝提出的荒謬要求。 “寧兒,你以為如何?” 自打豐臣時代就天天提心吊膽的尚寧王早就沒了主意,與日本相比,龐大的明朝是他完全不敢得罪的,更何況明朝的軍隊已經(jīng)占領(lǐng)了整個琉球。 所以,他想征詢養(yǎng)子尚豐的意見,甚至他想將王位直接交給尚豐,這樣答應還是不答應明朝的過份要求便和他無關(guān)了,縱使琉球真的亡國,他也不必背負罵名。 奈何,尚豐的膽子雖不比他養(yǎng)父大多少,可也精明的很,直接又將皮球踢給了尚寧。 他道:“明朝如此無理要求,兒臣不敢擅決,一切都聽父王,便是要兒與國共存亡,兒也無怨。” 尚寧心里大罵養(yǎng)子晦氣,他要是不怕死的話,當年又豈會跟個孫子似的討好日本。 答應還是不答應,明國人給出的選擇沒有別的。 怎么選擇,尚寧真是犯了愁。按他本心只要能活命,租借99年就99年吧,反正他也七十歲的人了,活不了幾年。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