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良臣干的可是個技術(shù)活。 用匕首切開洪太主的喉管,然后橫拉使其脖子直接分離,難度相當(dāng)大,就是殺慣人的士兵做此動作,至少也是四星級的難度,況魏良臣這個嫩雛。 正常情況下,魏良臣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休說殺人了,他連只雞都沒殺過。身體的主人雖然在肅寧縣小有“名氣”,不過只是個無賴混混般的存在。 偷看過吳秀芝洗澡,聽過人家寡婦的墻角,也偷過雞摸過狗,二五愣子般拿根棍子跟人打群架,算得上是劣跡斑斑,人見人厭。但是,殺人,他從未有過,因為他既沒這心也沒這膽。 現(xiàn)在,他卻勇敢的殺人了,完成了自己來到這個時代的“首秀”,且一下就做到。沒有拖泥帶水,一氣呵成,從出手到收手,前后不過幾個眨眼的功夫。這放在從前,簡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魏良臣有必要感謝以下這位,便是按住洪太右臂的那個降倭,此人名叫龜田。 在得到明朝小大人的眼神暗示后,龜田果斷的拽住了身下建奴的辮子,然后猛的向后一提,使這建奴的脖子完全向明朝小大人敞開,并且使出吃奶的力氣配合這位小大人,才使得這位小大人能夠順順利利的切斷建奴的脖子。 事后,龜田跟同伴回憶道:“當(dāng)時,大人的匕首突然閃現(xiàn),并且?guī)в猩钜獾目戳宋乙谎郏邛情g,我知道了大人要做什么。于是,在那把匕首距離蠻子的喉嚨只有短短距離時,我出手了。動作之快,我自己都被嚇到。慶幸的是,我成功了。現(xiàn)在想起來,諸君,機會都是自己爭取的,如果當(dāng)時我沒有領(lǐng)悟到大人的意思,恐怕,我就吃不到這么好的豬肉燉粉條了……吆西,這粉條真是太好了。” …….. 血是什么味道? 魏良臣沒空去品嘗,他不是變態(tài),也不是一個嗜血的人,他最討厭打打殺殺。他喜歡做的是以理服人,或者以禮服人。 不管是理還是禮,只要能服人,魏良臣都愿意去做。若這兩樣都不行,那他就嘗試著說服對方,如果對方是異性,他甚至?xí)奚约骸_@些統(tǒng)統(tǒng)不行,他才會考慮以最原始的手段解決對方。 只是,這些手段要看人。 噴濺的血液中,魏良臣隨手將匕首擲入于地,“噗嗤”一聲,匕尖一下沒入地中,鮮血順著刀柄流到了地上。 他沒有擦拭臉上的鮮血,也不在意剛剛得到的官袍被鮮血弄臟,他只是輕輕的撥了撥擋住視線的幾根頭發(fā),然后揮揮手,靜靜的看著遠方。 現(xiàn)在,他需要靜靜。 畢竟,殺人是件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事。 他也需要壓壓精,前提是有這個條件。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