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可能多年以后,法爾科內(nèi)先生會認識到,自己這輩子做過最值得敬佩的兩件事就是 第一:那年喝醉后,和布魯斯韋恩的父親打了一架。 第二:讓一個叫帕克的小混混帶領(lǐng)著“羅馬帝國”攻陷了阿卡姆瘋?cè)嗽骸? 這兩件事都是近乎于瘋癲的舉動,唯一有點不同的是,和托馬斯·韋恩先生打架是因為酒精作用,而信任老喬伊和帕克......則是僅僅憑借一種直覺。 ...... ...... 哥譚城的太陽又墜落了下去,華麗的燈光竊笑著,一窩蜂的沖進了夜幕,試圖用那光亮吸引著人們枯萎的眼球,順便隱藏起陰暗處的丑陋玩意。 在哥譚市里住久了的人,總會養(yǎng)成一種很敏銳的直覺,或者說,直覺不夠敏銳的天真家伙,根本無法在這座城市里活的太久。 總之,在這種物競天擇之下,哥譚的市民們似乎擁有了能夠嗅到夜風(fēng)里的危險氣息的能力,所以.......今天的街道格外的冷清。 除了“羅馬帝國”的人們......他們套上了看起來最莊重,或者最兇狠的衣裝,拿起了最趁手的家伙,從衣柜里翻出自己最寶貴的東西,可能是死去兄弟的項鏈,也可能是正在蹲監(jiān)獄老爸的一塊懷表。反正他們將自己打扮的無比的榮耀,就像是大戰(zhàn)前的羅馬戰(zhàn)士一樣。 很難想象,為什么一個個以作惡為生的小混混,會有這樣的榮耀情感。 普通人當(dāng)然沒有辦法理解,因為他們沒有生活在哥譚,自然無法理解在“罪孽之都”里,光明和黑暗之間那模糊的界線,無法理解光明帶給人最致命的寒冷,和黑暗中的熱茶與溫暖的被窩。 所以,今夜注定是一場屬于哥譚市的狂歡,為了自由,為了正義或者邪惡,為了錢,或者為了隨便什么狗屎玩意,總之,今夜即將成為羅馬帝國人們此生中最榮耀的一刻......他們要去攻陷整個哥譚最森嚴,最堅固的城池——阿卡姆瘋?cè)嗽骸? 他們關(guān)上了狹小月租房的門,從幽暗小巷中走出來,迎著夜色走到街上,匯聚到一起,莊嚴肅穆的去迎接這屬于自己的夜晚。 不過,說起來你可能不信......在這樣的一個充滿壯烈氣魄的狂歡之夜里,所有人卻都懷揣著一個疑問,那就是...... “臥槽,咱們要去平推阿卡姆瘋?cè)嗽好矗俊? “對啊,聽起來好叼,但是咱們怎么推?” “不知道啊!你也不知道?” “臥槽?我也不知道啊?但是聽說又一個叫帕克的家伙,他會帶領(lǐng)咱們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