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嚴打行動-《北宋最強大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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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大名府體量如此大,涉及和遼國邊貿,乃是各種狠人、走私幫派云集的地方,又涉及到外交和政治問題,所以形勢復雜。就以大名府司法系統素質,除非王雱腦子壞了,才會以為可以真的“嚴打”。
所以這次王雱是敲山震虎嚇人。
大名府不是撫寧縣,看似都是大宋行政區,卻幾乎兩種體制。當時撫寧縣相當于自然洗牌了,幾乎所有東西都是公有制,體量又小,大頭百姓的思維也簡單,有了那群被洗腦的百姓代表深入基層工作后,甚至連差人都不需要。
整個任期中,撫寧縣也就不多的幾個治安案件和公務員貪污案件,其余的基本連案子都沒有。所以撫寧縣很單純。
大名府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是私有資本制。人家地主和商號老板們的產業,當然不會接受幾個百姓代表的監督。也就是說,在私有制下基本沒有“深入基層”的土壤,若強行做必然沖突,在法理上就是有問題的。
譬如后世賊鷹的FBI如果沒搜查令就想進某農場,絕對遭遇一群紅脖子牛仔的拿槍對持。這還是司法部旗下暴力機構的待遇。
如果換做是“百姓代表”要進紅脖子們的農場生事,若發生在四十年代以前就會成為農場主們的肥料,被獵狗咬死被獵槍干掉是合法的。
太陽底下大抵就這事,并不是后世的老爺忘記了“深入基層”的重要性,而是資本的土壤導致無法深入。這是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法理區別所在。
那么在大名府就沒百姓代表什么事了。差人隊伍收農場主們的好處收慣了,也就不愛去。強行要去的話是出工不出力,且必須以類似“搜查令”的形勢為游戲規則。
那么涉及到階級的問題后,那份搜查令是否能簽發不是看檢察官意愿,而是幾大農業財團在后面的政治博弈。
這就是大名府司法隊伍只能打順風戰、而打不了硬戰的原因。也是蘇軾只能偵辦“平民偷糧案”,辦不了其他案子的原因。小蘇的威性不夠,他的領導也不授權(大魔王不是蘇軾的直接領導)。
在這個環境里如果不想闖禍,不想讓大宋第二經濟民生重鎮陣痛,縱使大魔王能做的也不多。帶著一只只能打順風戰的司法隊伍,那理論上當然只能嚇人,只能打順風戰。想干其他和能力不匹配的事就要賠本,甚至賠上政治前途。
這些年王雱經歷了很多,算是沉淀了。尤其到了現在,距離登入青云也就兩步之遙。所以這個時期縱使王雱也是內斂的,嬉笑怒罵只是德行而已。于是所謂的“嚴打”只是低烈度,這叫試錯。因為大名府司法隊伍不具備打硬戰的能力。
想調教一只能打硬戰的司法隊伍出來,理論上是能做到的。但要大動體制,要政治拉鋸,這在大宋可比訓練撫寧軍新軍難度大了兩個量級。于是距離拜相只兩步之遙的王雱,現在選擇了部分隱忍。
除上述壓力外,王雱也面臨著另類壓力,因為這個時候三司調查組也進北京了。王雱得去全力的應付他們,因為是包拯親自帶隊,不是隨便來個和稀泥的官僚。
前期在朝廷監控到大雱一些經濟政策比較奔放時,包拯覺得不妥,但也沒說不對,于是要親自來巡察。
這是因為老包不懂經濟政策,老包的屬性是法制,他沒調查了解前,就不會輕易對他不懂的東西叫停或否定。所以就是他親自來大名府巡察,某種程度上老包還是挺可愛的。
來了后老包也雞血了,連他是三司使都忘記了。
包拯發現大名府正在進行所謂的嚴打,于是不管其他,果斷進駐知府衙門,全程監控這些過程。
司法方面包拯的要求自來很高。且除了現任班子外,往前的陳執中龐籍等等一系列人,都是法制思維指導,要求法官慎重干涉市場,慎重偵查,慎重量刑。這些包拯是認可的。
在包拯的印象里,大魔王對大宋律簡直一竅不通,害怕王雱闖禍造成重鎮的動彈,于是老包不去管經濟政策了,全程謹慎跟蹤著大名府的“嚴打”行動,就此給予了王雱更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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