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曾秘書長點了點頭,便接過那位柏書記的話頭,“另外是關于經濟賠償的事項,相關領導的初步建議是,每人賠償五萬元。” 并不是凌正道會討價還價,眼前這位曾秘書長也是此中高手。把凌正道最初的五十萬賠償,整整給壓縮了十倍。 “對不起曾秘書長,這件事對五名受害學生的名譽損害太大了,五萬元的賠償金,實在是太少了。” “可以理解,但是這件事畢竟沒有造成太嚴重的負面影響,而且按照相關法律賠償條款,五萬元的經濟賠償,已經是非常合理的?!? 曾常進曾秘書長好歹也是廳級干部,如果沒有點水平,也不可能坐到這個位置,這會兒更是拿出凌正道所依靠的法律說話了。 誰說當官的無視法律就不懂法律了?其實當官的心里比誰都懂法律,只是相比法律,一些官員更喜歡權力罷了。 “曾秘書長你說的很有道理,這件事的確還沒有造成什么嚴重的后果。可是有一句話叫做防患于未然,難道非要能出現嚴重后果再去彌補嗎?” 很顯然曾秘書長就是那種善于做事后處理工作的人,這類官員在為領導排憂解難時,在保證領導相應利益的同時,還能做到讓當事人滿意。 可惜這次曾秘書長遇到的人是凌正道,凌正道的確是個微不足道的小官,可是不要忘了,這個小官曾經可是讓南海市一眾領導都頭疼的人。 所以曾常進想用他慣有的那一套說服凌正道,顯然是不可能的,他的談判水平也不見得,比南海市的那位市政府秘書強多少。 “十五萬元,我覺得這個補償更合理一些,而且這也很符合法律要求?!? 五十萬元是凌正道抬價的籌碼,而十五萬元則是最符合法律的標準。 這件事凌正道特意咨詢過律師,名譽侵犯造成的損失,是很難去衡量的,如果真的通過法律通緝解決,搞不好連五萬元都有些多的。 凌正道之所以還這么堅持,就是想用更多的金錢,對受害人以及家庭給予更多的彌補,金錢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 這次商討足足進行了兩個小時,這也讓曾常進和柏自易見識了凌正道的難纏。最終曾秘書長終于點頭了,“十五萬,這個我還需要請示一下領導。” 凌正道聽到這里,也是隨之松了口氣,這件事能在一天時間內解決,對他來說是一件很值得欣慰的事情。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