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凌正道看到眼里,心里卻有些后悔起來,如果當初自己對李哲約束的嚴格一下,或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當然這事也怪李哲自己,當日他要肯向凌正道坦白,也不會落的今天的這種地步。 “我對于訴訟人提出的這些問題,持保留態度。首先這句證據確鑿就不對,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李哲是受賄?!? 方錦婷作為辯護律師,自然是要幫李哲洗清冤屈的。 “五十萬的巨額資產來歷不明,這難道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這五十萬并非是來歷不明,是周氏集團的周影小姐送給李哲的,相信李哲也已經陳述過事情的真相?!? “誰能證明這五十萬是周氏集團送的?” “我當時給了李哲一張五十萬支票,這一點我可以證明?!? “周影你要想清楚,涉嫌做假證,也是屬于違法行為的?!? “笑話,我為什么要做假證?” “那你為什么要給李哲錢,有是出于什么目的?” “沒有目的,我樂意給他怎么了?” “你說你當時給他五十支票,那你如何證明這張支票是否存在?” 問題的關鍵就在于,周影給李哲的支票是不記名的,再加上周大小姐每天花錢如流水,小小五十萬多了少了的,根本就看不出來什么。 姚志揚就是抓住了這一點,認為周影沒有作證的依據,不認同這五十萬是出于友情的贈送。 即便是有依據,周影現在是老工業區開發商之一,姚志揚自信也有辦法,讓周影和凌正道陷入被動。 只是現在,姚志揚有些顧慮周家的人,所以才不認可周影作證。有些事他比誰都清楚,可是他就是想借機整凌正道。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