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被秦旭盯上的廢棄垃圾填埋場,又名青山橋垃圾填埋場。 作為一個早期的垃圾場,當初采用露天傾倒的方式,而不是如今常用地挖坑填埋,再覆蓋土壤,表面綠植的填埋方式。 垃圾成山之后,再進行轉移填埋,需要消耗的人力物力較大,所以潮海市政府這些年一直沒有處理這個地方。 其實,如果秦旭提出承包這片垃圾場的話,不用兩年,隨著潮海市城市面積的擴大,政府總是要撥款改造處理這片區域。 當然,已經作為垃圾處理地的地方,是不能開發成商業區或者住宅區的。 政府只能將其改造成城市公共綠化地,公園等場所。 了解過劉景懷對這片土地規劃和用途之后,柳卓陽作為劉景懷在這件事情上的代理人,通過向潮海市政府闡明這塊土地的規劃用途,最終以極其優惠的價格,獲得了這塊垃圾處理地的使用權。 當然,合約對使用者的限定條件也很苛刻。 作為這塊垃圾處理地的開發利用者,不僅僅需要徹底解決這批垃圾山,不可以將其轉移填埋到其他地方,同時,土地的規劃使用也很有限。 工廠,商業廣場,居民區,辦公樓這些盈利較高的房產項目,都是在開發禁止的范圍之內。 這也就意味著,這塊土地的使用者,既要花費高昂的代價,處理這山一般的垃圾,又無法選擇更好的開發項目盈利 實際上,潮海市政府并沒有腦子發熱,向投資者提出這種條件。 這樣純粹為了保護環境,而投入大筆資金,卻收益甚微的事情,也只有政府職能機關才有責任履行。 而且也只有在財政寬裕的基礎上。 青山橋垃圾處理地,被荒廢這么久也沒動靜,也是因為潮海市政府將市政資金,用在更急需的地方。 讓潮海市政府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這種苛刻至極的條件,居然是對方主動提出來的。 有了這種條件作為談承包合約的基礎,潮海市政府對承包金額這種小事,就并不太計較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