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我現在在明城警察局,昨晚,我丈夫對我動手,他不是第一次動手,”大概因為秦旭的并沒有不耐煩,管雨舟心中的忐忑也漸漸放下,說話流利起來,“最近新聞關于家暴的報道很多,我忍不住報警了。” “是的,你做得對。對于家庭暴力必須零容忍。”秦旭肯定說道。 “但是,報警之后,出警的民警,知道我們是夫妻,一直在進行調解,后來我一直堅持,他才把我們帶回警察局進行調查。”管雨舟有點憤怒地說道。 “嗯?!鼻匦駪艘宦?,沒有打斷她的話,繼續聽她講述。 “我前一陣在網絡上那個家暴視頻里,看到你在處理那個案子,就想問一下,我現在在警察局,警察的處理方式有沒有問題?”管雨舟聲音有些刻意壓低。 “你說,我會盡力給你解答?!? “警察說,我們雙方都進行打架,雙方是都要進行處罰的。他說,最好不要對一方實施處罰,對孩子以后將來會有影響。還說,讓我簽署調解協議,對我們的家庭糾紛進行調解……” 管雨舟一下子把自己接觸到的警察言行,告訴秦旭。 面對民警提供的調解協議,她總覺得這樣不太對,但卻找不到問題,忽然想到在視頻里看到的老同學,就找了以前認識的人,要了秦旭的電話,跑進女廁所里,冒然向他詢問。 “我明白了。”秦旭一聽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這種連輕傷都算不上的家庭暴力案件,在現實中,有些民警是很不愿意處理的。 不僅麻煩,后續的工作還有很多,有時候還會落個里外不是人。 說實話,像秦旭這樣積極主動給家暴施暴方找茬的民警,其實并不多。 管雨舟覺得不對勁,實際上是因為她被辦案民警的拿手話術給套路了。 所謂“夫妻之間,不進行拘留”,“拘留一方影響孩子將來”,“雙方打架,互有過錯”,本質上,都是這位辦案民警想要給女方形成一定壓力,讓其自動放棄追究的套話。 秦旭組織好語言,說道:“首先,作為受害方,如果看到調解協議上,有任何‘家庭糾紛’,‘互相毆打’這樣的字眼,請拒絕簽字。如果你簽字了,也就意味著,你所承受的家暴行為,被定性為雙方各有責任。” “對,對,”管雨舟心有余悸地說道,“我雖然說我也有還手,可是我當時被抓住頭發,不得已還手的。” “是的,請你始終堅持,你是自衛,而不是主動攻擊,與男方互毆。堅持家暴行為存在。因為治安處罰規定中,只要構成毆打事實,就要行政拘留。” “可是辦案民警始終堅持,這是我們夫妻家人之間的事情?!惫苡曛郦q豫地說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