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養兵-《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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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縣尉,其實不然。若是讓尋常百姓一下子拿出三百多文錢來,確實不是一筆小數。但是,這個當值是四年一輪,平均下來,一年也不過納錢八十文左右,若是一年分夏秋兩次繳,那么百姓在賣糧之后,一次只需繳四五十文錢,則就不算什么了。”
羅成算的卻是另一筆賬。
一次性掏三百多文錢,跟半年掏四五十文錢,確實相差巨大,但總的結果其實還是一樣的。
“甚至,我們可以按季繳或按月繳,如果按季,一次不過二十來文,按月的話一月更是才六七文錢啊。”
杜如晦想想,確實是這么個道理。
“夏秋兩季繳就比較合理,正好是收獲之后,百姓手里也多少會有點余錢。還應當允許百姓以糧或絹來繳,不應當強求納錢。”
大隋帝國總是缺錢的,缺的是銅錢。
大隋天下一年生產的絹是相當龐大的數量,高達幾千萬匹絹帛的年產量,可以說大隋從南到北,遍布桑樹,家家種桑養蠶,正因為絹有了巨大的產量,所以除了做衣服后,還拿來充當貨幣,還成了大隋最主要的貨幣。
可隋朝的銅產量卻極低,就算天下設鑄錢爐百座,可一年得錢不過幾十萬貫而已,銅錢的發行量太低,遠遠不夠滿足朝廷和民間的經濟所需,特別是好多不法商人還總喜歡把銅錢熔了去鑄銅器賣,倒手就能賺七八倍的高利,因此朝廷屢禁不絕,使得銅錢極度稀缺。
若是讓百姓都交錢代役,就會給百姓增添負擔。到處錢荒,百姓為了納錢,就得把糧食、絹這些自產的東西拿去賣錢,可能被不法商人坑一筆,所以杜如晦以為,可以直接讓百姓用糧食或絹布來折算。
朝廷征稅都是這樣,田租就是交糧食,戶調則是交絹、布,種什么就交什么。
張儀臣在一邊聽著兩人在那里算來算去,提醒了一句。
“如果以資代役,百姓或許會答應,可一天二尺絹能雇傭的到人,還能供的了日常開銷嗎?”
一尺絹折錢才不到四文,二尺絹折錢也不過七文多點錢。
這么七文多錢,夠雇傭一個郡兵一天的開銷嗎?畢竟要是雇傭一個郡兵,首先得供飯,還得有工錢。
這當兵的吃的又多,總不能餓著他們,衛府軍的標準是士兵訓練做戰時一天兩升米,另外還有規定數量的鹽、菜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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