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二天。 周陸來到學校。 剛到教學樓門口,就見祝不凡領著一個黑胖青年,站在角落聊天。 祝不凡見到周陸,招了招手說:“周陸你過來一下,有事找你商量。” 周陸大略聽到他們說什么,清楚是什么事,嘴角噙著一抹嘲諷,悠然走過去。 祝不凡板著臉:“是這樣,上次跟你撞在一起的是這司機,你也沒怎么受傷,把這個協議給簽了吧。” 祝不凡遞給周陸一張協議。 周陸掃了一眼,協議上寫: 經權威部門檢查和審定,是周陸沒觀察車輛行駛,在道路亂竄,導致一輛保時捷跑車報廢,要負百分五十責任。 所以周陸要承當保時捷百分五十的損失,加上車主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總共需賠款約100萬元,車主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可不追究周陸其它責任。 周陸被合約內容逗笑了。 有點意思。 坑到朕頭上了。 還反咬一口,要老子賠錢。 連交通審定都出來了,顯然趁這三天,烏家已經成功進行暗箱操作。 祝不凡可以啊,三天前承認車主是烏才華,現在又變卦。 開保時捷的是烏才華,可不是這個蠢胖子。 烏才華肯定是害怕出事后名譽受損,影響前程,于是要叫人頂包。 烏才華發現自己沒死,還活得好好的,又不甘心跑車受損,人受傷,因此收買祝不凡來反咬自己一口。 這祝不凡必定得到非常大的利益,才敢干這種顛倒黑白,指鹿為馬的事。 雖說最近缺錢,但一百萬元不是拿不出來。 而問題是,該給嗎? 如果不是自己,保時捷就撞飛楊小媛了,烏才華竟敢還要老子賠錢,心不是一般黑啊。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