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租完李夢薇這里也就夠了,最關鍵的是,那邊已經有四五個人在住了,雖然那邊一層樓全都是她們自己的人,但是那邊位置卻不太好,靠近大馬路,每天晚上都有車經過,那聲音,簡直不讓人睡覺,現在好了,交換了眼色的兩人已經開始明目張膽地表示,她們是老大,這里以后就是她們的地盤了,剩下的人,都住馬路邊的那間房子,而她們,可以搬過來這邊住有沒有。 什么叫做以權謀私,這大概就叫做以權謀私吧。 當然了! 只能說這么做,也是各有利弊的。 住在大馬路邊,因為那邊全是自己同學,就算不是同學,也都是同齡人,大家可能會相處得更加愉快輕松一點,就算日子苦,可也是苦中作樂,可要是搬過來這邊呢,雖然環境是好了,但是卻指不定要碰上什么奇葩的房客。 所以本著自己是帶頭人,必須要有自我犧牲精神,吳健婷也必須自己以身作則,住在這邊。 這么一想,就很名正義順了有沒有。 在確定了就這間以后,隨后,吳健婷就給自己的老板,地理研究所的詹工打了電話,詹工倒似乎是對這樣會不會太擠了,要不還是再租個三室一廳,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錢,在金錢方面,卻是表現得十分得大度。直到吳健婷說這樣就夠了,對方這才沒有堅持。 然后接下來自然是簽名,打指模,把事情給定下來。 在簽名的同時,就可以看得出來這些大學生并沒有許蓉妃有經驗了,對方根本就沒有留意到她還沒有成年,不過其實也對,誰會去留意2002年出生的人,今年是幾歲,尤其是數字方面的東西,女生看了就腦闊疼,她們只在感官上,對李夢薇提出了自己的疑問。而且當李夢薇說自己就是房東,她們可以跟自己簽的時候,對方似乎糊里糊涂地就簽了。 對了!完了,記得一定要問發票。 發票李夢薇自然是沒有的,不過,倒是說不定能從她死去的爸媽那里找到一些。 忘了說了。 李夢薇還沒有喪心病狂到把死了人的大主臥租出去,其實這個大主臥呢,是她爸媽將來打算給她做婚房用的來著,而她爸媽,一向都是那種過慣了窮苦生活的人,雖然新房子是建好了,二層也裝修了,但是兩人還是一直住在一層的一個小房間。 這就是可憐天下父母心了,把整個兩層都給她了。 而讓人不得不感慨的卻是,辛辛苦苦了大半輩子的他們,卻還沒有開始享福,就去世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