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怨-《大宋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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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大,隨處可去,卻也無處可去。
對此時的楊叢義來說便是如此。
他本是無牽無掛,孤身一人。自從成親之后,與清蓮相處日久,心有所居,身有所處,已不再是無人關心的浪子,不再漂泊,生活也有了方向。如今,時時把他放在心里的親人猝然離去,他頓時便失去了行走的方向,也失去了繼續的愿望。
楊叢義不知道該去往何方,不知不覺便又走到湖邊,墳旁。
天,依然是那天,水,依然是那水,而人,卻已是陰陽相隔,此生不見。唯一能見到的便是眼前的這堆黃土。
他坐在墳前,眼前盡是清蓮的影子,時而歡笑,時而哭泣,時而放縱,時而嬌羞,讀書習字,對鏡梳妝,廳堂臥室,院中門旁,紅爐暖壁,長發墨香.....
一幅幅,一幕幕,近在眼前,卻又觸摸不到。
看著掩埋了她的黃土,恨不得將黃土挖開,再見清蓮一面。
生死事大,入土為安,清蓮在世的時候受苦,如今去了,怎能再讓她蒙受襲擾。最后一點理智,終是壓住了扒開黃土的念頭。
看著光禿禿的土堆,無碑無松,無名無份,猶如野墳,他心里更加悲傷。
清蓮活著的時候,他百般阻撓,不愿行房,成親半年之久依然是有名無實。如今,她去世了,入不得娘家墳,嫁了人卻又無兒無女,無名無分,娘家人只能給她做一個無碑無字的野墳。這對活著的人,對死去的人,是何等的殘酷,地上地下的人對此,又該是何等的哀傷?
娘給清蓮修這無碑之墳,定然是有意為之,或許清蓮已向娘吐露實情,或是作娘的與女兒相處日久,早已發現她成親日久,卻尚是處子之身的難言之隱,借此告訴世人,她的女兒雖然出嫁了,卻依然清白。再有便是對她這個女婿的不滿。
楊叢義管不了這許多,看著光禿禿的墳頭,心里十分難受,他的靈魂就在這堆黃土下。二人成親半年之久,雖然尚無兒女,卻也是有名有份的人,怎可讓她沒于荒草之間。
返回城里,他便找到刻碑的石匠,刻了一塊石碑,搬到湖邊,立于墳前。
碑上刻有十二字:愛妻李清蓮之墓,夫楊叢義立。
無處可去的楊叢義臥倒在墳旁,陪著清蓮看日落,月起,聽風聲,水聲。
此時若有她在,此生再不離開。可惜一切都晚了,無法再挽回了。
名節已失,無顏存活于世。
短短十字,多么悲痛,多么決絕,多少無可奈何?
名節,在生死面前,真的就這么重要?楊叢義心里郁悶難當,想大叫一聲,卻又怕驚擾了清蓮,張了張嘴,終是重新閉上。
她的選擇,終有她的道理。不是她,怎知她當時的感受。
別看清蓮在家里時,放縱的像個孩子,可一旦出了院門,便是規規矩矩的婦人,擔心別人說,擔心別人笑,處處小心,時時在意,判若兩人。
生死面前,她選擇了名節,沒有名節不如死去,這便是根植于她心底的想法吧。名節重于生命,沒了名節,如何存活于世?
楊叢義不懂,在他心里沒有名節這個詞,名節對活著的,或是死去的人來說都是虛幻。他心里不認同清蓮的做法,如果她還活著等他回來,那該有多好,也許便能說服她放棄輕身的念頭,兩人一起好好活下去。
時光不能倒流,發生的已經發生了,死去的已然死去,活著的帶著軀殼依然活著。
生死轉瞬之間,那活著的意義又是什么?人活一世到底為了什么?名,還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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