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漏網之魚-《大宋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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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報刑部的文書上簽名落印后,張知遠心中頗不平靜。
對他來說,小松坡血案只能成功,不能失敗。成了倒還好說,若是敗了,得罪朝堂上一眾大員重臣,問責治罪是小,怕是前程也得斷送,永無翻身之日。
遞交刑部的文書飛馬去往臨安,但距離執行死刑的時間太短,肯定來不及在刑部核準的日期之前得到回信,在沒有得知回復之前,只能當成刑部同意延后執行日期。如此一來,為這個案子犯的事可就多了,值得嗎?
答案當然是值得。無錯案,無冤案,這便是他對自己審案斷獄的最低要求,若連無錯無冤都做不到,那還不如掛印還鄉。
好在當天下午他便收到張鵬傳回的好消息,在江陵已經發現了莫大人的蹤跡,他會盡快找到莫大人。
莫大人活著,楊叢義就極有可能確實冤枉。張知遠現在最擔心的是陳如是能不能盡快抓回真正的盜匪,若楊叢義冤屈澄清,把他放了,卻又抓不回真兇,到時候不管怎么辯解,刑部都不會善罷甘休。為今之計只有想辦法幫陳如是早日抓到那伙兇惡的盜匪。
張鵬去了江陵,張知遠身邊現在無人可用,就是想幫陳如是也沒有人手可調。他打算先去牢里看看見過盜匪的楊叢義,看能否從他口中得到有用的信息。
他進到牢中與楊叢義同處一室,隨即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告訴楊叢義被他救出的莫家父女已經回到江陵,等得到莫大人的證詞,他馬上就可以洗清他的冤屈,讓他走出死牢。
楊叢義聽后十分激動,老道果然沒有騙他,真的讓人來救他了,老道在他心里簡直就成了神仙一般的存在。
隨后張知遠又告訴楊叢義,拿到證據后可以放他出去,但要是這個案子抓不到真兇,作為現在唯一見過盜匪,且跟他們打過交道的人,他哪里都不能去,只能留在太湖縣,隨時聽候衙門傳訊。
現在從監牢里出去容易,但要離開就沒有那么簡單了,只有協助官府抓到真正的作案盜匪,他才能算是完全自由。
楊叢義明白張提刑的意思,也理解他的所作所為,作為目擊證人,他有義務協助辦案。經過此番牢獄之災,他還能活著洗清冤屈就已屬大幸,能協助官府抓到那伙兇殘的盜匪,當然最好不過,他是因為那些盜匪才蒙冤,抓到他們也算是報仇雪恨。于是他給了張提刑肯定的答復,他很愿意配合官府緝拿盜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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