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結案-《大宋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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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捕頭聽了縣老爺的話,雖然心里很不認同,卻也不好再反駁,只有辛苦一趟,能不能找到真的要靠運氣。
運氣有好有壞,壞運難求,好運更難遇。
張捕頭就沒有這樣的好運。短短五天時間,要想在太湖縣和宿松縣找一個路過的老頭子,談何容易。他帶人一路向西,直奔宿松縣,沿路廣發莫悠的畫像,到了宿松又請求同僚協助尋訪。五天來他們吃不好,睡不好,腿都快跑斷了,然而宿松縣地處山區,面積廣闊,幾十個捕快撒下去,浪花都不泛一個,結果當然是一無所獲,誰都沒有見過畫中人。
縣官聽完張捕頭的訴苦和匯報,什么多余的話都沒說,只是讓他回去休息。
縣官心中早有定論,讓他們費力去找,不過是驗證犯人供詞真偽,以防萬一。張捕頭已經證明那犯人供詞有假,反向推來,結合仆人王小七所供,那么犯人殺人劫財便為真,人證物證俱全,到此時,縣官認為小松坡案已無疑點,可以定案了。
楊叢義再次來到縣衙公堂的時候,是被衙役架著拖來的,幾十板子挨在身上,他全身骨頭就像散了架,沒有半分力氣,眼睛也睜不開,臉色煞白,毫無血色,若不是還有細微的呼吸,沒有人會認為他還活著。這幾天在獄中也沒讓他歇著,渾身上下血跡斑斑,臉上幾條血痕,看起來有些恐怖,對于將死的匪徒,獄卒向來不會手軟,虐他也算是因果報應,為苦主報仇雪恨。
縣官端坐在大堂之上,看著像死人一樣的楊叢義,他心里很平靜,這種為非作歹的匪徒就應該見一個殺一個。他拿起驚堂木重重的拍下,然后慢悠悠的說道:“犯人楊叢義,本月十二,你伙同小松坡匪徒,在太湖縣梅山鎮西南小松坡一帶,將辭官還鄉的吏部侍郎莫悠莫大人父女及一眾隨從殺害,傷人命十一口,劫掠財物五箱,你可認罪?”
楊叢義一動不動,沒有任何表示,既不說認罪,也不說不認罪。事實上,他什么都沒聽進去,他都感覺不到自己還活著,如何能回答縣官的問話。
縣官見楊叢義的情況,知他難以回答認罪,便向堂上眾人說道:“犯人楊叢義,本是天柱山余匪,為害一方,近日流竄至本縣,與本縣流匪勾結,于本月十二,在梅山鎮搶奪財物,殺害辭官還鄉的莫大人父女及隨從,共十一口人命,謀財害命,罪大惡極。本縣接報后,迅速查明案情,廣發通緝文告,將同案犯人楊叢義抓獲。雖然犯人死不認罪,且口燦蓮花,顛倒是非,百般狡辯,但人證物證俱在,本縣就容不得這等草菅人命的匪徒在太湖縣逃脫大宋國法的懲戒。今日本縣依大宋律法,判處匪徒楊叢義死刑,待上報刑部復核之后,游街示眾,削首謝罪。”隨著一聲驚堂木落案的聲響,宣判完畢。
隨后縣官吩咐道:“讓他在供狀上簽字畫押。”
書吏拿起昨晚早已寫好的供狀走到楊叢義身前攤開,衙役抓住他的手指沾了印泥后在供狀上印上手印。
縣官見犯人已經畫押,便吩咐道:“帶下去,好生看管。”
犯人被押回大牢,堂上眾人散去。
至此,這件突如其來的血案,用了不到十天的功夫便已結案,過程還算順利,并無太大波折,本來是值得慶賀的事情,然而縣官卻高興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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