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張世峰投案自首之前,留給李英姬的信內(nèi)有如下交代。 “子騰,英姬,我們在北J的關系已經(jīng)把話挑明,一個小樂,不足以解決融府所有問題,而我選擇自首,已是深思熟慮過的,是自愿的,就跟小樂,圓圓,老周他們的選擇一樣,不需要任何同情。因為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在融府,當它陷入為難,我們理應挺身而出。如果我們這些老家伙無法解決,我相信,你們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1.我自首之后,不需要律師,不需要找關系,你們只聽判決就好。 2.我被簽捕之后,融府必須和我撇清關系,董事會必須公開宣布對我進行清退,對林軍,對張小樂,對方圓清退,以此保證融府對司法機構(gòu)的絕對支持,股權(quán)問題會有律師找你們進行商討。 3.司法機關介入調(diào)查之時,融府務必全力配合,包括賬務,涉嫌的刑事案件,不能包庇,不能知情不報。 4.北J安排好的接款公司與融府聯(lián)系時,我們要最快時間內(nèi)捐出大額善款,并且融府需要成立自己的慈善機構(gòu)。這錢,為自己,也算為我們生活過的這片土地,做一些實事兒吧。 5.多勸勸小忠,我的離開,也是為了他能過的更好。 以上幾點,務必做到。峰哥,最后祝你們這幫孩子,能夠在這次動蕩之后,徹底成長騰飛,擺脫自己身上的這些標簽,好好生活在陽光下面。 我們不說再見,我們榮辱與共。 世峰留字。” 李英姬看著這不足半頁的字跡,木然流著眼淚,掏出兜內(nèi)的打火機,將它焚燒在了煙灰缸內(nèi)。 峰哥自首第二天,子然正式宣布退出融府,將自己手里所有股份,無償轉(zhuǎn)讓給了林偉。 至此,融府一代徹底消失在了公眾視野。 三天后。 北J某官方慈善機構(gòu)主動接洽融府,派專人前來商談合作計劃。李英姬受其他股東委托,宣布融府將拿出三個億專用款項,投入到本土的教育事業(yè)當中,每年至少給政府教育部門補貼五千萬,用于資助偏遠貧困地區(qū)的學校,家庭…… 老金將慈善機構(gòu)介紹給融府之后,又與遠東商會的“大太子”在電話內(nèi)進行了十分鐘的左右的商談。 “融府的衣服是穿上了,但林軍依舊上線,他不出結(jié)果,我不好說話!”遠東商會的大太子,話語簡潔的沖老金說了一句。 “他會有結(jié)果的。”老金輕聲回了一句。 “……當初他入會遠東,是代表個人,不代表融府,所以他要出事兒了,那我們忙活這些事兒,利益點在哪兒呢?”大太子話語非常赤.裸的問道。 “如果林軍真出事兒了,自然會有下一個人入會的。”老金托著下巴應道:“這一點你不用擔心!” “你的保證,能左右融府的做法嗎?”大太子問道。 “這是林軍要我向你轉(zhuǎn)告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