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到了林市之后,張小北就在網上關注兩件事兒。 第一,有沒有劉華那個公司的新動向;第二,看看那倆毛賊的事情有沒有什么新進展。 可這兩件事兒,除了剛剛嶄露頭角時候的那么一點點信息之外,其他什么苗頭都沒有。 就好像匆匆而來又匆匆而去一般。 張小北看著日期永遠固定在最初發布消息的那個時刻,心中也是斷定,這個事情,肯定有人出手“阻攔”了。 不過,出手就意味著有暴露的風險,這個事情是相對的。 雖然這兩件事情沒有消息,但是另外一件事情卻是落地了。 那就是毛玉蓉的事情。 毛玉蓉是去年8月份被逮捕的,到現在6月份,已經過去了將近10個月的時間。 另外,今年4月份的時候,毛玉蓉的那位干弟弟也因為新干線的事情,接受組織調查了。 想來和毛玉蓉有關的事情都已經搞清楚了,所以檢方決定提起公訴。 提起公訴,也就到了真正定性的時候了。 檢方認定,2007年至2010年間,毛玉蓉指使某投資公司原董事長劉某,某建設集團原董事長張某,某隧道工程公司董事長周某,某橋梁工程公司董事長方某…… 共計20余家公司。 同時毛玉蓉的大女兒和二女兒共同參與商定。 以經濟有償的方式幫助上述單位進行鐵路工程中標。 中標范圍涉及土建、橋梁、隧道、設備采購等工程和項目,共計超過50個。 此外,毛玉蓉還受到行賄指控。 先后給自己的干弟弟支付開路資金將近幾千萬,還給某部門扶貧辦的一位送了幾千萬。 凡事兒咱們說大頭兒,小頭兒忽略不計吧。 可是為什么還給扶貧辦的送禮啊。 其實很簡單啊,很多企業做大了之后,都要做點好人好事唄! 形式上確實是做了好人好事,可是目的并不純潔。 而是為了給自己樹立一個正面的形象,樹立自己的“口碑”,意圖逃避有關部門的查處。 可公是公,私是私,好事兒是好事兒,壞事兒是壞事兒,這功過不能相互抵消啊。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