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那一年就是三個多億。 而且,20%的股份,在礦井建設資金投入的時候,也是成比例的,這樣對于李金榮或者李金榮的兒子來說,無疑是壓力空前減小。 最起碼,煤礦到時候已經能夠生產見錢了。 比這么扔在這里強多了吧! 可是生產方面的投入,李金榮的錢從哪里來呢? 這也許就是借的這部分錢吧。 如果總投資按15個Y計算的話,20%,最多出上3個Y,說實話,還凈賺1個Y。 而且,巨額的資源款問題,也找到了下家。 意思就是說,人家李金榮一分錢沒花,然后煤礦就建好了,而且開始掙錢了。 我滴個乖乖,真是下的一手好棋。 張小北想到這里,鼻子里哼哼了一聲。 可是這已經是很“保險”的生意了,彤丹丹為什么要多此一舉呢? 之前說過,就按照“就地銷售”的原則,彤丹丹每年也可以分得3000萬,而且按照張小北異地配煤銷售的辦法,利潤再翻兩番,9000萬了。 難道還不夠嗎? 就算是你一個二線明星,一年能有這么好的收入? 誰不知道,聽起來那個明星片酬多少多少,可最后實際到手的能有多少? 說實話,那些個欠賬也有一大堆。 而你這個,應該是不存在什么問題吧。 你能出任人家的財務總監,我想應該和“把我張小北”拉下水的關系不大。 因為張小北已經下水了啊! 所以,彤丹丹應該是再尋求一種“變相保護”。 如果到時候你李金榮兒子想把我踢出去,那么對不起,大股東這里我不同意。 如果我彤丹丹還能繼續在這個建成的新煤礦擔任財務總監的話,你不給我錢,那你也別想分紅。 分紅不分紅,那得董事會開會做決議。 一個“生產投入”的名義,足可以暫時不分紅了。 所以,如果以這樣的辦法進行牽制的話,彤丹丹的勝算就更大了。 雖然這里邊不排除彤丹丹“小心謹慎”的態度,但也從側面折射出來,李金榮的人品的確不怎么樣。 要不然,彤丹丹也不會這么費盡心機地再尋求一次保護。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