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據他交代,他每次去接貨都沒把船開出太遠。取貨地點就在近海大概十五海里附近,一處退潮后才會露出海平面的小島礁。 而且他從來沒有見過送貨的人,每次到的時候,做好防水包裹的毒品,都是被事先綁在了一處固定的礁石上。 船老大也算是“行里”的老人了,他分析這些貨根本就不是什么海外貨。金萬陶、岑淑琴那么說,只是為了掩人耳目罷了。 根據這一情況,專案組做了大量的追查工作,不過折騰了將近半年的時間,也沒有找到金萬陶、岑淑琴這對兒夫婦真正的毒品來源。 最后,只能帶著遺憾的結案。 案子結了,相關犯人該判的判,該斃的斃,但當時的專案組組長,香山市緝毒大隊的大隊長喬宇卻一直沒有放棄追查。 經過努力他得到了一個消息,金萬陶、岑淑琴其實是有一個兒子的。 只是他們當年是干走私起家的,有了孩子后擔心哪一天事發了,家產全被公家沒收。就把兒子的戶籍落在了別人家里,這些年賺的錢也有很大一部分放到了兒子名下。 沿著這條線索喬宇繼續追查下去,大概鎖定了“兒子”的身份,一個叫寧家木的年輕人。 經過一番了解,這個叫寧家木的年輕人,大學畢業快兩年了。畢業后一直號稱在外面打工,并沒有和名義上的父母居住在一起。 而且寧家木名義上的父母,只是收錢幫別人養孩子,對寧家木基本沒有什么感情。喬宇詢問的時候,他們居然連寧家木的聯系方式都沒有。 喬宇追查寧家木下落無果后,對他在名義父母家的房間進行了檢查。 除了一些沒有價值的東西外,唯一有用的就是寧家木大概十五六年紀時的一張,和金萬陶、岑淑琴夫婦兩人的合影。 “黎橡”的內部協查通報發出去后,一直沒有放棄對寧家木追查的喬宇,看到照片后第一眼就說:“這個黎橡就是寧家木。” 雖然從兩人的照片上看區別很明顯,但因為喬宇的堅持,對比照還是被送到了省鑒證中心。經過鑒證專家的分析,“黎橡”應該是整過容的。 經過面部骨骼特征還原,量化分析后,專家給出判斷:“黎橡”和寧家木,有百分之六十七的可能是同一個人。 確定這兩個名字代表的是不是同一個人,現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DNA測試。 不過專案組在短時間內,沒辦法找到測試用的比對樣本。 只能通過血型做基礎判斷,翻查記錄后得知金萬陶和岑淑琴都是B型血。寧家木在校期間義務獻血記錄表明,他也是B型血。 在木棉花國際酒店化妝監控的外勤,在打掃房間時從枕頭上找到了“黎橡”的頭發,化驗結果同樣是B型血。 這個結果雖然還不能真正說明什么,不過再一次加大了“黎橡”就是寧家木的懷疑。 就在專案組想方設法尋找,用于DNA檢查的比對樣本時,“黎橡”在房間里拆了一張新電話卡。 插到手機里,撥出一個號碼后說了一句:“跟伍爺那面聯系一下,就說我們到花城了,安排見面吧。”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