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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確定是孫寧的種倒還好了,也不是孝期當中有的,直接接了回來,把母子二人養起來,什么事都沒了。
可這般不確定是不是的,卻更麻煩。
如果認了是偏又不是,叫旁人知道這孫府頭頂的瓦片都是蒼翠欲滴的,實在是丟臉。
可如果不認,不管是不是,將來都后患無窮。
孫卞做過親民官,進過大理寺,開堂審案不在話下,也曉得刑名故事。
大富之家,等人死了再冒一個兩個出來認親的,實在不少,只要當真有那影影綽綽的痕跡,隨意尋幾個往日的憑據,有人在后頭使力,又聯合了胥吏、歹人,想要咬下那家一塊肥肉,并不是什么難事。
依大晉舊例,外室子也好、私生子也罷,都是能分父母家產的。
孫卞從前做知縣的時候,便見過臨縣一家遠近聞名的富戶,家主死后,留下妻子并一子一女。
就在治喪的時候,忽的在堂上跑出一個抱著小孩的婦人,趁亂行到那靈柩前,跪地認親,哭訴懷中兒子乃是死者私生子,又要分家產。
當著三親五友,左鄰右舍的面來這樣一出,又是在喪事上頭,那老妻當即大罵說那婦人并小兒是騙子,又要將其趕了出去。
那婦人不肯走,抱著兒子當堂大鬧,眼見就要被轟出去,卻被老妻那兒子急急攔了,竟是當堂認下了那小兒做弟弟,又答應接入府中好好撫養長大成人,將來再來給他分產。
這般行事,外頭人聽了,自是人人都贊他一聲忠厚道義,只孫卞聽了,曉得這才是精明。
果然過了十數年,孫卞無意中重新聽得那一家人的舊事,才曉得那死者的“私生兒”早已長大,被兄長分了些田地,早出府自行混跡去了。
而其后也才慢慢有消息傳出來,那一日其實許多地痞就在外頭等著,一旦那婦人并私生兒被趕得出來,眾人就會去報官——都知道這一家實在是家資豐厚,已是買通了州府衙門中的胥吏,等著發這一筆大財!
幸而那兒子聰明,知道此事不好善了,一進了衙門,許多時候便是無事也會有事,
不被那等胥吏吃掉半數家產,便要謝天謝地,就算傾家蕩產,也不是什么奇事。
既如此,還不如舍出點錢財給那不知真假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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