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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檀之在京都府衙里雖然官位不算高,卻是小有實權,也略有名氣,算得上是新進中的佼佼者。
凡經他手審理的案件,無不證據詳實,不偏不倚,更以細致著稱。
幾年前,杜檀之在蓬州任錄事參軍的時候,官府抓劫盜,捕獲三人,經過刑訊之后,已是取了口供并得了畫押,要決嫌犯死獄。其時知州催促定案,要拿政績,杜檀之卻認為其中證據不足,其中猶有疑點,堅決不肯署名。
三名嫌犯見此情景,連忙翻供不肯認罪。因杜檀之不肯簽字,知州的判決書便不能生效,只得先把人按押在獄,沒多久,州中另又捕獲劫盜數名,才洗清了三人的冤屈——果然乃是被屈打成招,并非真正盜賊。
因得此樁功績,短短數年功夫,杜檀之本官便得轉了京官,后來在京都府衙中也一般地屢有建功,多次翻案,頗得上司器重。
柳伯山肯把孫女嫁給他,最主要便是看中了其人端方可靠、公忠體國的品性。
如果杜檀之去到大理評事的位子上,又當真給他去翻查往年積案,憑他之能,想要找出點什么問題來,并不是不可能的。
季清菱挪了挪位子,坐得靠柳沐禾近了些,小聲道:“當日我出了二千貫錢,才見得智信,既是能花錢見到的人,必當是能用錢買通的,可他全然不為所動,本是一個絕頂聰明,又在相國寺中歷練已久的和尚,哪里會不知道我既肯出二千貫錢見他一面,必能掏出更多來給他做香油,如果當真是無意為之,順口澄清,一則能做功德,二來能掙香火,何樂而不為。”
她頓了頓,篤定道:“可他卻是那般反應,那我也只能認定,他必是被人收買了。”
“智信大和尚其時連臉面都不變一下,對數千貫錢全然不放在心上,看來后頭人給他的好處不僅是這以千計的,這般算來,李家投入在此樁婚事里頭的代價何其多?李家可是生意人,若無十倍百倍之償,又何苦如此行事?”
柳沐禾原本再天真,好歹也是知事明理的出身,又經得這樣多事,多多少少也長進了些,更何況季清菱點得這般清楚,她又怎會不曉得其中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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