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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衙門中報過案,這一日吳三的哥哥嫂嫂們一同去尋何六娘,正要同她商議如何找尋自家弟弟一事,誰曉得未曾進門,便見大門雖是關著,里面卻有男子女子行事的聲音。
幾人聽得聲音不對,踹開大門一擁而入,卻見何六娘同兩個男子在堂屋中滾做一處,解衣散發,正行那事,而何六娘口舌流津,正在興頭上,口中一聲浪過一聲。
這一時便似捅了螞蜂窩,哥哥嫂嫂們沖上前去,把奸夫**往死里打,卻聽那兩個男子喊冤,自陳乃是向日里頭素來同何六娘有首尾,何六娘收他們許多銀錢,每月幾次,趁著吳三外出行商,便來家中行事。
為著不叫人看見,總是擇了時間,在巷子后頭翻墻而入,那一處墻矮,還有樹在外頭,方便攀爬。此為慣例,這回吳三不在了,銀錢卻是早收了,他們便循例來此。
何六娘卻是哆哆嗦嗦,攏了衣服罵人,哭罵并無此事,乃是這二人翻墻欲要奸污她。
那兩個男子便同何六娘對罵起來,罵來罵去,便牽扯出前事,供出何六娘原本想要串通他們殺了吳三,還說要叫后頭那個接手的富商出銀錢給他們,只他們二人膽子小,并不敢做。
兩邊各說各話,誰也沒個證據,吳三的哥哥嫂嫂們卻是痛極氣極,直接一張狀紙,把何六娘、富商并兩個男子一并告上了州衙,一告何六娘同奸夫買兇謀殺親夫,二告何六娘與那兩個男人素日**。
何六娘自是不認,她雖性格一向潑辣,可對上丈夫幾個哥哥嫂嫂,一對多,再兼才被抓了現行,卻又怎的能打得過,只被教訓得命都沒了半條。
她怕被打死,直直便跑來了州衙之中,只求速審,還自家一個清白。
“此刻人還在外頭哭呢,言說若是衙門不給她一個清白,她便要一頭撞死在此地。”那小吏低眉順眼地道。
“那何六娘卻也沒有說假話,吳三幾個哥哥嫂嫂不單把侄兒侄女抱走了,還把她關在屋中,每日照三頓地打,定要她供出來究竟是不是把吳三殺了,又藏尸何處,只活要見人、死要見尸——這等家事,衙門也不好管,說不得今日不審,過兩日,她果真命都沒了,待得其家人鬧起來,又是一個棘手。”
法理不外乎人情,雖說衙門審案,從來不是由原告、被告二人能催著定時間的,可此案發展得這般緊迫,當真是再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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