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十八章 《告鄭經書》-《漢兒不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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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的是劉國軒。聞言,周士相心中一動,既然無法在軍事層面上著手解決這件事,那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在外交層面上對西班牙人施壓了。但是真這樣做了,事情會不會如萬歷年間那次一樣,西班牙人再次將怒火撒在華人身上,進行第四次大屠殺?
外交是姿態(tài),是向對方表明態(tài)度的一種宣示手段,可這手段卻無法決定對方是否愿意聽從。想讓對方知道后果,感受到確實危脅,從而妥協,還在于軍事力量的展示。展示出可以渡海而來,為死難華人伸討的實力。
遠征呂宋不能,殺雞儆猴卻能。
猴自然是西班牙人,雞,當然是海峽對岸的荷蘭人。
前世的鄭森在大敗于南都之后都能攻下臺灣,趕走荷蘭人,我為何不能做到?
就算沒有殺雞儆猴的意思,周士相也決心收復臺灣,因為荷蘭人實在是沒能摸清楚中國內6的實情,他們竟然愚蠢的和要快完蛋的滿清簽約訂款。
周士相不明白滿清是怎么和荷蘭人搭上線的,印象中的滿清可不是這么擅于和“世界”打交道的對手。不過這樣也好,滿清也好,荷蘭人也好,本就是他要解決的敵人。現在兩個敵人勾搭在了一起,那正好收拾掉。
周士相沒有將出兵收復臺灣的念頭告訴鄭襲等人,因為鄭經還沒有解決。他采納了劉國軒的建議,派人去找那位叫李科羅的西方教士,通過他向西班牙人遞交國書。同時,他命令軍情司派人到呂宋去和當地的華人取得聯絡,偵察西班牙人的軍事力量和駐地港口情況。必要時可以給呂宋等地的華人宗族領以大明官職,并秘密輸送火器給他們,以幫助東南亞各地的華人組建軍事力量,使得他們在再次面臨白人欺壓屠殺時能有自保之力。
除此之外,周士相則以定武帝的名義通靠東南亞的華人,大明朝廷從未將他們視為賤民,海外華人皆是大明子民,受大明朝廷保護,大明的科舉同樣對他們開放。這意味著,自即日起,凡海外華人都可以歸國參加大明的科舉,中舉之后可以做大明的官。這個措施比任何一個手段都更有效,更加能讓海外華人對大明生出赤子之心,也更能讓他們在心中生出自己乃是大明子民,而不是海外賤民的心理。
解決鄭經,收復臺灣之后,周士相雖不可能組成遠征軍討伐呂宋,但卻示意江蘇、浙江、福建及廣東方面,可以為海商提供軍事護衛(wèi)和武裝力量。換言之,在朝廷無法向東南亞伸出手之前,大明的商人們卻可以扮演先驅者的角色。
《告鄭經書》是由甘輝親自渡海送到思明鄭經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