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明軍也好,清軍也好,在這幫人眼里都不是事,只要城中還在亂下去,他們就會一直搶下去,直到城中局面徹底安定下來。到那時,他們搶也搶足了,只需找個沒人的地方一藏,等風聲過后再出來。屆時羅定姓了明,他們就是大明的子民,還在清,那就是大清的順民,只要他們不造反,哪個能拿他們怎么著!
苦主?
亂哄哄的你曉得哪個搶的!
況且,這幫人也聰明得很,兔子不吃窩邊草的道理他們還是懂的,因此絕不會去搶相熟的人,也不會搶街坊鄰居,都在一條街住著,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搶起來面上不好看,也容易事后被人告,那新官府可是最喜歡拿他們人頭收買人心的。
故而為安全起見,這幫人多選擇異地搶劫,比如南城的跑北邊搶,北邊的跑西邊,西邊的跑東邊,趁著百姓驚慌之時下手又快又狠,遇到敢反抗的,要搶的東西又值錢,那沾上人命就無法避免。這年頭,心不狠些能財?
東城一帶因為宋襄公假冒永歷朝廷羅定知州名義,又借南明西寧王李定國的虎威,加上“明軍”入城已成事實,于是在他半是命令半是威脅下,原東城一帶的里正、大戶為免遭明軍清算,便只能硬著頭皮出來幫助宋襄公安撫人心。在這些人的協助下,宋襄公又組織了若干青壯滅火自救,如此一來,東城的局面便比其它地方要好得多。
東城局面安定,這就使得那些想趁火打劫的無賴地痞無便宜可占,他們腦袋轉得也快,這地搶不了那就上別處去,左右天還沒亮,明軍又剛進城顧不上他們,這要是下手遲了可再沒機會了,難不成還要等下次清軍打過來時再出手不成!
大火下的羅定成了搶劫者的天堂,再加上有逃出來的清軍見暫時沒法逃出去,索性衣服一脫也參與進搶劫隊伍,本著不搶白不搶的念頭也瘋狂禍害百姓。很快,這幫人制造的混亂局面比大火還要厲害,很多百姓躲過了大火的吞噬,卻沒躲過他們的毒手,到處都是哭喊求饒的聲音,鬧得是人心惶惶。
......
國有國法、行有行規,提著腦袋開了羅定城,結果自個還沒搶倒叫別人先下了手,葛五一眾土匪一個個是氣得火冒三丈,哪里甘心!
按規矩,那趁亂打劫的也算半個同行,照往常行事,土匪們吃肉也會給這幫人留根骨頭啃啃,可眼下自家都成搶劫的最大頭官府了,身為官府中人,對于這種趁火打劫的暴徒如何能容忍!
鎮壓,必須嚴厲鎮壓!否則,官府威信何在,俺們弟兄又怎生借著官府名義大財!這好東西都叫他們搶了,弟兄們喝啥吃啥!
“弟兄們,手別軟,照我這樣砍,砍完之后把腦袋給我串上,我倒要看看是那幫兔崽子的腦袋硬,還是俺們弟兄的刀快!”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