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王雨庵算是得脫生天,非但如此,因為偷盜水師木料是王家全家商議的結果,王雨庵算是替家族將鍋甩了,房俊肯定不會再追究此事。況且先前還有王上方襲擊房俊水師的一碼事,現在看來,也不是不可轉圜。
王雨庵的“棄暗投明”,算是為瑯琊王氏立下大功!
可另外三人就不干了……
明明是四家一起被抓,事情牽扯的甚至不止四家,他們只是出面而已,還有更多藏在背后的呢,為啥現在卻變成了三家?四家均分六十萬兩,每家十五萬亦是天文數字,可各家家底殷實,倒也不是拿不出來。現在四家便三家,十五萬就成了二十萬,憑空就得多拿出五萬兩!
五萬兩白銀,大約相當于六萬貫銅錢。
唐代初期仍沿用隋代的“租庸調”制——由官府授田,每丁每年納粟二石,這只相當于一二畝地的產量,而每丁一般受田幾十畝、上百畝,稅率相當于漢代的“三十稅一”,甚至更輕。若遇自然災害,租調可減免。而世家大族占據大量土地,佃租出去,佃戶繳納的租子要數倍與朝廷的稅率,多的時候甚至達到五倍。
在商業并未興起的年代,這亦是世家大族最主要的經濟來源。
然而自貞觀五六年以米,頻歲豐稔,糧食豐產,雖然偶有災害卻不影響全國范圍內的豐收,因此木價極低,斗米不過三四錢。
憑白多拿出六萬貫,這得多少土地的租子?
二十萬貫呢?
世家大族的財富依靠的是世世代代的積累,一夜暴富的那種也算不得世家!
二十萬貫,幾乎就是一代人的積蓄。
這簡直就是從心口往下血淋淋的撕肉啊……
朱渠最貪財,怎肯替王家憑白的多攤幾萬貫?當即爭辯道:“明明是四家一起,侯爺緣何多有偏袒?難道就因為這個沒骨氣的家伙投效于你,便如此誣賴于吾等?”
房俊翻了白眼,心說你是不是傻?
擺明了就是誣賴你啊!
他瞅著這胖子,淡淡說道:“你是說本侯誣賴你?哦,讓本侯好好想想,剛剛長孫少爺似乎也是一直跟本侯在一起……”
朱渠頓時嚇得臉都白了,趕緊大叫道:“沒有沒有!長孫少爺是跟我們一起,我們是一伙的……”
現在您將王雨庵摘出去了,四家便三家,十五萬變二十萬,若是再把長孫滿摘出去,豈不是三家便兩家,二十萬變三十萬?
開什么玩笑!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