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11月26號,我坐老滕總的車去鹽源,再自己坐車去木里銷戶,公司項目賬戶的公管戶,業主要求銷戶,我們只得照半,滕總安排我坐一節到鹽源的順豐車是就應該曉得,他們是非常的節約,不該花的一分也要節約。我既然去木里,路過鹽源,順便到鹽源農行買專戶的支票,自己出門能多辦事就要為公司節約的。
在到鹽源的路上,農行給我聯系可以辦理買支票業務,我當時不知有多高興,當地在放彝族年假,利用加班時間給我辦理,我到鹽源已是11點,中午飯都沒有吃就沖到銀行去,辦理好了業務也快一點了,急忙打個車去車站,一點的班車,為了給公司節約,我都不坐私車,時間匆忙,沒有吃午飯,在車站里買了一袋牛肉干65元,超過了公司規定的45元,但是晚上我才吃20元、滕總說,只要每天合計不超總額90元就好,但是老板娘說,每頓報銷45元,當時我有些不舒服,我出門難受辦事、盡量節約,但時都覺得我占了公司的便宜,老板娘做事有些讓人心寒。
怪自己,以后做啥子按規定來,不要標新立異的,在錢的面前,誰不自私,畢竟我們辛苦也是為錢,老板辛苦也是為錢,人間煙火,熙熙攘攘皆為利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