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久前還活生生的人,怎么說死就死了呢?! 這會兒終于回到了家里,李慧珍想起什么,就指著沙發上坐著的阮美美,罵了起來:“我說什么來著?讓你不要說那些重話,你偏不聽!你看他咳嗽的那個德行,隨時都能斷了氣似的!這種吊著一口氣的人,最怕旁人言語行為的刺激,你不知道嗎?!” 阮美美被老媽罵,沒覺得自己冤枉,只紅著眼睛低頭,快要哭出來了。 但這個快要哭出來,卻不是為了阮利康的去世而悲傷難過,是心虛,怕被追究責任。 “我也不想這樣的,誰知道……他那么經不住氣……死的這么快……”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阮美美在沙發上足足緩了半個多小時,才起身。 李慧珍頭疼的躺在床上哼哼,就看到女兒進了臥室,打開了電腦。 阮美美趕緊上網查,氣死人到底犯不犯法?有沒有這條罪名? 小的時候她就聽到大人們常說:氣死人不償命! 查了半天,終于被她查到一篇律師的回答說法。 可是這篇說法里的專業詞匯太多,晦澀難懂,最終,她也沒搞清楚氣死人到底是否犯法。 阮美美繼續查下去。 過了會兒,網頁上就彈出一個對話框框,可以在線咨詢問題。 她趕緊打了一堆字,發送過去。 把事情的大概簡述了。 律師很快回復,說道:“這要看你是怎么氣的對方,如果是在公開場侮辱了他人,致人死亡,可能會算成侮辱罪,恐怕要坐牢的。如果私下里說幾句話,把人氣死了,不負責任。” 阮美美的手指不停的發抖。 雖然是在醫院里,可單獨的病房關著門,只有三個人,應該不能算公開場合對嗎? 可她的確說過侮辱阮白父親的話! 在電腦前坐了一會兒,阮美美強迫自己淡定,認為自己和老媽的行為屬于第二條。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