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爭個屁-《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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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東岸多了一片瓜田,密密麻麻擺滿了無數圓滾滾的東西,與之相伴的是濃郁的尸臭和血腥味……
這些東西都是人頭,有數百顆之多,都是第五營所斬,都是真虜,容貌特征十分明顯,頭上辮發,還有奇奇怪怪的墜飾,狼牙甚至是人的指骨。
之所以將斬獲都擺出來,一來是讓前兩日驚恐東渡的西岸百姓看個真切,禍害他們家鄉的胡虜確實被第五營殺了這么多,加深他們對伯魚司馬的感激敬佩。
二來,則是方便清點。
“三百七十六,三百七十七。”
這是第三次清點了,宣彪已經吐過三次,他依然無法習慣這種鮮血淋漓的生活,但還是堅持將數量記錄在冊,先是總數,然后是第五倫根據親眼目睹各隊表現分給他們的頭顱:作戰時場面紛亂,不可能殺一人低頭砍顆腦袋,幸而軍隊人數少,戰場也小,第五倫還能親自分賞,人數再多就得有忠誠并公正的親信分別督戰了。
點完斬獲后,宣彪只感慨地對第五倫說道:“我聽說漢時上首功,若如今也能像那時一般,士卒們得得到多少犒賞啊。”
第五倫頷首,宣彪主動忽略了秦朝,但第五倫看《尉繚子》,里面間或提及秦時制度,聽說一共有二十等爵,低級士兵按照斬首的不同而升爵,每升一級獲得更多土地田宅,還有國家分配農奴來幫你干活,高級軍官則根據所率部隊斬首總數來定賞罰。
至于宣彪懷念的漢朝,雖然軍功爵已經名存實亡,但賞賜依然是有的,只是從分地變成了賞錢。
第五倫在軍隊駐扎的障塞地下,還發現了一批漢代的簡牘,其中一份《捕斬匈奴虜、反羌購賞科別》就明確規定,邊塞士卒,斬得匈奴首級一枚,或捕獲胡、羌反虜一人,可以增秩一等,不愿做官的人,賞錢三萬。
第五倫確認了一下日期,居然是漢宣帝年間,距今不過三代人時間啊,那這制度還有么?
有倒是有,但日消月累,名存實亡。
二十等爵這種暴秦制度,自詡“美新”的朝廷當然是斷然唾棄的。
斬首分地?沒地了,天下人口大概已經破了六千萬大關,還都擠在中原,加上兼并嚴重,完全沒可能再搞名田宅制。
分給士卒邊境的地?這不是騙人留在窮鄉僻壤么?大家都想回家。
分到江東交州去?跋涉數千里,路上高達三四成的亡故率,不好意思了您,地我不要了,寧可回老家當佃農甚至是奴婢。
也就本就是奴隸的豬突豨勇好糊弄。
那斬首能給賞錢不?給是給,但經過十年內三四次貨幣改革,大新的錢已不是錢,快要變成入城的憑證了。拼盡性命砍一顆胡虜腦袋,換幾枚輕飄飄的大布黃千,一算好多錢,可實際上還沒頭顱重,出了大城市基本花不出去,官府自己都不肯收,明天就貶值,值得么?
總結下來就是:”分個屁!“
若是能嚴格執行,真分到個屁,好歹還能聽聲響。雖然普通士卒別想從戰功里得到絲毫利益,可軍吏們還能借此升官發財。
但大多數情況是,你在前方奮勇作戰,功勞卻張冠李戴,便宜了別人,最后連個屁都沒有。
光看從那兩顆“盧芳頭”上就能看出來,大新這朽爛的體制下,什么詭吊的事都可能發生。
這不,梁丘賜在匈奴走后,就給他們當場演示了一番與空氣斗智斗勇,隔著數十里與胡虜大軍交鋒。
“作戰御敵無力,爭功奪賞倒是挺厲害,這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這等人。”馬援對梁丘賜十分不齒,順便提醒第五倫。
“伯魚要當心了,第五營力戰的功勞,莫要讓此僚占了去。”
第五倫搖頭道:“我爭的可不止是功勞,還有事后上報朝廷時,如何解釋這場仗。“
“司馬此言何意?”宣彪已經是第五倫最信任的幾個人之一,得以參與他與馬援的談話。
馬援倒是舉一反三,想起自己做督郵那幾年目睹的種種怪相,篤定道:“伯魚之意是,梁丘賜不會承認自己閉門而守,坐視匈奴在他防區轄境內,如入無人之境,一路打到了大河邊!”
宣彪一愣:“可事實如此啊,梁丘賜放任匈奴深入新秦中,非但不出兵擊胡,還關了城門不納百姓,逼得數千無辜民眾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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