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流氓有文化-《新書》
第(2/3)頁
第五倫本以為自己已經適應這個時代,現在才發現,他得努力才能理解他們。
《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于法者免,志惡而合于法者誅。在張湛看來,原涉、萬脩自然是在“志善而違于法”之列,不予追究。
所以張湛非但不怒,甚至還覺得,這是教化推行得好的象征——否則怎么會出現殺人者為仁義所折,居然還回來自首的事呢?
難怪張湛治郡不力,實在是太迷信德義教化了。
在第五倫眼里,萬脩這么做,純粹是為了給原涉和他自己刷名望,邀名養望的手段比他還熟練,此子不可不防!
景丹倒是不疑有他,與萬脩攀談了起來。
“萬脩,我聽你談吐,不像是普通輕俠啊,莫非讀過書?”
萬脩說話還是慢悠悠的:“然,小人在茂陵拜夫子學過《孝經》,懂一點仁義之則,當然,遠不如第五君就是了。”
他確實是個老實人,景丹一問,就倒豆子般將自己的身世全盤托出。
原來萬脩的曾祖父叫“萬章”,乃是前漢元、成時長安街閭豪俠,萬章的勢力范圍在城西柳市,故稱“城西萬章子夏”。他做過京兆尹門下督,有資格出入未央宮,跟不少貴人相善,比如元帝時的大奸宦石顯。
等到成帝河平年間時,出了一位酷吏,京兆尹王尊。王尊厭惡三輔輕俠橫行,就來了一次嚴打,捕擊豪俠,將萬章等人統統抓住殺了,萬氏遂衰敗下去。
傳到萬脩這一代,已經跌到泥地里,家中貧苦,甚至連母親死了都沒錢下葬,還是同鄉原涉知道后,號召賓客置辦了棺槨等物,讓萬脩十分感激。等到萬脩成人,便順理成章做了原涉手下小弟。
但萬脩念及先祖的禍事,知道豪俠不易善終。于是自己攢錢拜師學經,原涉手下,唯獨他能以儒術對答。
聽了這些后,第五倫算是明白了,這原涉、萬脩,雖為任俠而飾以仁義,在行為方式上卻更接近于儒士。
古人云,俠以武犯禁,儒以文亂法,萬萬沒想到,這兩者居然結合了,用后世的話說,就是……流氓有文化。
“吾等追隨原大俠,結私交、疏財貨、為豪雄、明恩仇。”
萬脩說到這,看到第五倫嘴角不以為然的笑,停下解釋道:“當然,因為人數太多,也會良莠不全,混入了第七豹這種為俠不仁之徒。”
可接下來他們看到的情形,證明第七豹之輩絕非少數。
離第五里還很遠,第五倫就發覺不太對勁。
再靠近些,卻見第五里的男丁幾乎全體出動,拿著各式各樣的農具,二百余人如臨大敵,這陣仗可比爭水械斗時大多了。
經過整合,第五里現在已經擰成了一根繩,只需家主振臂一呼,便能全體出動,爭先恐后——只是戰斗力還有待商榷。
第五霸則持環刀站在院墻上,怒目而視,與不速之客對峙。
而院門外,則是一支二十來人的隊伍,皆縱馬而至,著裝也統一是黑色勁裝,若再戴上墨鏡就跟后世山口組如出一轍。
為首的是個年紀比第五倫大不了幾歲的少年輕俠,頭戴卻敵冠,腰間掛百煉刀,帶了一個便攜式的胡凳,叉著腿胡坐于上,態度十分傲慢,似是視第五里為無物。
而他身邊皆是帶刀攜弓的輕俠,還有幾個或執長矛、或拿鐵戟的壯漢侍立,看得出來,都是狠角色。
第五倫瞪了萬脩一眼:“這就是君游所說的‘化解恩怨’?”
按照萬脩的說法,原涉特地派了長子原初來長陵,要作為裁判,替第五氏、第七氏講和,可看這架勢,怎么更像是尋釁滋事啊!
萬脩也皺起眉來,他告了聲罪,立刻縱馬飛馳到塢院外,又幾步走到原初面前,單膝下拜道:“原君,萬脩幸不辱命,已邀約第五伯魚歸來。”
原初瞥了萬脩一眼,冷笑道:“幸不辱命?真快啊,萬君游,你殺人不行,找人卻是一流,果然,以后都給你發黑白丸便是了。”
萬脩知道,來之前,原涉將原初狠狠斥責了一頓,原少俠心里窩著火呢!
萬脩低下頭:“上次是萬脩自作主張,有罪。但此番來長陵,是奉了主君之令,要替第七、第五兩家講和,此事連列尉郡府都已知曉,萬萬不能滋事!”
“汝當我是無知少年,不知輕重緩急么?”
第(2/3)頁
主站蜘蛛池模板:
壶关县|
汝南县|
桃源县|
涟水县|
鹤岗市|
农安县|
东乌|
红安县|
洱源县|
奉节县|
钟山县|
奉新县|
德保县|
南涧|
河曲县|
兴城市|
汶川县|
舒兰市|
西乌珠穆沁旗|
奉新县|
井研县|
渭源县|
东乌|
云阳县|
武乡县|
达日县|
永修县|
赤壁市|
云安县|
黄陵县|
五指山市|
鸡泽县|
双峰县|
凤庆县|
勃利县|
莆田市|
新民市|
沭阳县|
昌宁县|
南乐县|
开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