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有句話,叫山高皇帝遠。 開拓者選擇火地島反叛,原因無外乎就一個字“遠”。 和新宋本域之間,直接斜跨了一整個太平洋,并且此地即便放在現代,也有著“世界盡頭”的稱號。 可見其偏僻程度。 但唯一讓柳塵不理解的是,做為一個極邊之地的荒蕪小島,按理說雖然已經是屬于新宋領土,但開拓者們應該也還沒抵達才對。 畢竟廣袤富饒的無人領地,就已經多到照顧不過來了,誰會有那閑工夫去開拓一個荒涼的小島? 甚至還不惜反叛祖庭,自立王朝? 所以不管怎么看,這幫人似乎都不是正經的開拓者。 “確定是咱們自己的開拓者?”柳塵有些懷疑的對著丫鬟問道。 “回稟莊主,據消息來看,這些是過去的一些案犯家屬,為了逃避懲罰,偽裝成了開拓者,然后依靠世界地圖找到了此地。” 丫鬟稟報道。 聽完這話,柳塵就立刻明白了,說的簡單點,這些人其實就是被連坐的親戚,比如株連九族的罪行,也就是除主犯之外的其余族人。 這些人在新宋待不下去了,只能遠遁他鄉。 但是好的地方現在都在新宋的手上,沒辦法只能選擇這種極邊之地。 可又因為太過于荒涼,連活下去的資源都不夠,所以只能用建立王朝的方式,來引起朝廷的注意。 至于目的,無非就是覺得新宋不會為了這極邊之地勞師動眾,想效仿宋朝時期,逼迫新宋恢復“招安”制度罷了。 不過要說他們是否冤枉,說實話真的談不上,因為正常來講,誅連之罪,也不是無差別殺人,那些被牽連的族人,按照新宋律令也是會進行仔細查訪的。 比如貪官的族人,就會查是否是使用利益者,同時還會查問三個月內的交際,如果三個月都不曾和主犯有過任何交際,那基本可以斷定兩家沒什么牽連。 既然被列為了案犯,那就說明這些人肯定使用過貪來的錢,并且與主犯交往甚密,或者幫助轉移過家產。 思索片刻之后,柳塵果斷說道:“傳我的口諭,讓南美洲駐軍派遣特使前往火地島,告訴他們,招安這個詞在新宋是沒有的。” “犯了罪就要接受懲罰,沒有第二條路可選,也不接受任何威脅,更不承認新朝建立。” “三個月之內,如果不立刻認罪投降,將全部罪加一等,若負隅頑抗,那就下輩子見吧。”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