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張宓估計自己的尾椎骨是有些摔裂了,痛得他淚花兒都冒了出來。 吃了這個啞巴虧之后,他更加懷疑楊沅和晏丁之間有點不可告人的事情了。 什么用紙刀挑開公文袋的時候,不小心傷到了嘴唇。 晏丁做了一輩子的官,又不是頭一回用紙刀了,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奈何,他死盯著晏丁和楊沅,卻始終沒有發現二人有什么問題。 他盯了三天,照理說晏通判這時早該去國子監赴任了。 可是收了同僚們一大堆“送故禮”的晏丁還是沒走,據說是交接事宜尚未理清。 張宓覺得其中一定有什么他不了解的事情發生。 只不過楊沅才剛剛上任,就算交接上有問題,那問題多半也是出在晏丁身上。 如果搞不了楊沅,那他就沒有必要揪住這件事不放了。 憑白和晏丁結仇,何苦來哉? 晏丁在臨安府任職多年,連曹泳在內,晏丁已經侍候走了三任府尹。 雖說他身體不太好,在衙門里負責的事務和權力有限,但人緣卻一向不錯。 自己跟他無仇無怨的,若是針對一位即將調走的晏通判,對他的官聲名望自然不好。 可張宓又不想放過這個有可能整治到楊沅的機會,他只能耐心地繼續觀察。 然后,他就等來了朝廷的一紙批文: 應晏通判所請,朝廷照準臨安府修繕府衙的申請! 當然,由于晏通判正在運作此事時,職務就發生了調動,為了確保此事能夠順利執行,他便盛情邀請了繼任者楊沅聯名申請。 這個消息一經傳開,立即轟動了臨安府衙。 朝廷允許臨安府衙修繕了啊! 自大宋開國,這是第一次啊,官員胥吏們簡直是奔走相告,喜不自勝。 大家之所以這么激動,是因為大宋朝廷有一條律法:官不修衙。 你要是向上級請示,想要修繕文廟、學校、城隍廟、佛寺,或者給西湖修一條堤,御街旁開一條路什么的,好說! 朝廷立馬批準! 錢不是問題! 但是你想修繕官府衙門? 不可能! 哪怕這座官衙已經破爛不堪,甚至于漏風漏雨,墻壁傾斜著馬上就要垮塌了,你也別想得到朝廷允許修繕的批文。 為了防止官員借修繕官署之機從中貪墨…… 很奇怪制定這條法律的官員們是怎么想的,如果官員想要貪墨,修橋補路、修學校文廟,就不能從中漁利了么? 反正因為這個理由,北宋大中祥符二年的時候,朝廷就明確制定了這樣一條法律: 各級官府不得修繕衙舍。 北宋熙寧四年,也就是距離楊沅成為臨安通判的八十四年前,蘇東坡曾就任臨安通判。 蘇通判到任后,眼見臨安府官舍都快要塌了,便上書朝廷請求修繕。 結果朝廷駁回申請,不準。 幾年后,臨安府衙真的塌了一間房子,壓死兩個杭州籍的書吏。 眼看都鬧出人命了,蘇東坡便再次上書朝廷請求修繕,并且把房子倒塌砸死了人的事寫上去。 結果依舊是:不允。 西湖上的蘇堤,就是由蘇東坡主持修建的。 但是他自己辦公的地方,申請修繕的請求卻是始終得不到允許。 這不是杭州一地的事情,整個大宋一概如此。 如果是關于民生的工程,不管是筑路修橋、興修水利、清理河湖,中書門下很快就會照準。 唯獨你想修繕官衙,理由再充足也是千難萬難,就是不準。 這一條規矩,自宋朝以后,元明清三代都嚴格遵照了宋代的這條制度。 唯其如此,朝廷能夠應晏通判之所請,允許臨安府修繕衙門,這就太了不起了。 要知道,臨安所有官署中,只有臨安府衙和臨安縣衙是最破的。 宋室南遷之后,本地才有了那么多的朝廷官署。 這些官署從建成到現在,也就二十多年。 二十多年的房齡,問題不大。 可臨安府衙都建成多少年了? 從大宋開國之前,它就在啊! 由此你就可以想象,這臨安府衙已經破敗到了什么程度。 如此朝廷允許修繕,這可是惠及臨安府衙所有官員胥吏甚至差役們的大好事。 第(1/3)頁